婦女花了500多元(約1500令吉)到美容院除掉臉上的“油粒”,不料臉遭灼傷,起水泡化膿,醫生說日後恐將留疤破相。
劉女士(51歲,兼職文書)前天通過《新明日報》24小時新聞熱線投訴,指她通過朋友介紹,于上周四(16日)下午2時許,到一家位于義順環路第106座組屋的美容院進行去除油粒。
“我當時付了558元,療程包括一套護膚産品及去除油粒。”
婦女到美容院去除“油粒”,臉灼傷起水泡化膿。(受訪者提供)
除油粒後數小時,劉女士臉部感覺異常刺痛,甚至起了多個小水泡。隔天起床後,她驚覺傷口開始發炎化膿,立即求醫。
“醫生說皮膚內外層嚴重燒傷,馬上幫我清創。之後幾天,傷口一直發膿,痛到我睡不著吃不下。我也因此發燒頭疼,每四小時就要吃一次藥,吃了至少8顆。”
她指出,吃藥、擦藥近一周,臉部情況才開始改善,前日(22日)下午複診時,醫生卻告知日後恐留疤,讓她感到傷心欲絕。
“我很愛美、也舍得花錢,如今不敢出去見人。醫生說至少要等半年到9個月才康複,我三周後還需再次複診。”
劉女士說,並非首次進行類似療程,根據過去經驗,療程結束後數日,傷口便會開始結痂,慢慢修複,也不會出現劇痛。
“我做過五六次去除油粒、黑痣的療程,不曾出事。他們(美容院)不僅害我破相,也害我整個禮拜身心都備受折磨。我希望借此經曆警惕大衆。”
劉女士指出,她首兩次的看診費用近600元,相信複原之路漫長,仍需多次複診或進行醫美療程修複疤痕。另外,她破相兩周無法上班,手停口停,影響了生計。爲此,她希望美容院退款,並賠償首兩次看診的醫藥費及精神損失3000元(約9000令吉)。
“我也會把她的護膚産品退回給她,我臉都這樣了,怎麽可能還敢用,只希望她們盡快給個交代,對我負責。”
她表示,事發當天已告知對方此事,先前已和美容院老板娘談妥賠償事宜,豈料對方出爾反爾,還稱會請律師處理,讓她深感不公。
“我本來不想把事情鬧大,如今已報警,也會通過法律途徑據理力爭。”
美容院老板娘呂女士(45歲)今早通過電話受訪時指出,公司自2010年營業至今,口碑良好,美容儀器也符合規格。她強調,替劉女士進行療程的美容師也有十幾年的豐富經驗,指對方的傷口需時間修複。
“有些顧客也需要幾個月修複,她第二天馬上看醫生,看的還是整形科,還要我們賠償。”
她說,收費500多元中,爲對方去除油粒的費用僅30元(約90令吉),對方獅子開大口,要求賠償超過3000元。
“她提出的要求特別的過分,傷口永久性才叫留疤,現在是修複期。我不希望顧客遇到不良商家,同時也不允許顧客欺壓我們,才會請律師幫我透過法律途經解決,這裏是法治社會,這樣最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