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拓展與客工宿舍的生意合作,兩家餐會供應公司的三名職員涉嫌賄賂四名宿舍員工,涉案七人全部被控上法庭。
根據貪汙調查局文告,涉嫌賄賂的三人分別是Dhanu Shri Restaurant and Catering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裏亞斯(27歲)和銷售代表賽義夫(28歲),以及Shikaa’s Kitchen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詹德拉莫漢(43歲)。他們各面對兩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
受賄的四人是S11 Granuity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旗下榜鵝S11客工宿舍的經理裏希巴拉吉(38歲)、社區協調負責人納溫德爾(39歲)、客服人員賈加納坦(28歲),以及宿舍隔離設施助理皮拉迪普(30歲)。
其中,裏希巴拉吉和納溫德爾各面對一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賈加納坦和皮拉迪普則各面對兩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
法庭文件顯示,2020年8月至9月,裏亞斯和賽義夫涉嫌共謀以746元和625元賄賂裏希巴拉吉和賈加納坦。
詹德拉莫漢則在同年8月18日以600元賄賂皮拉迪普後,在接下來一周又兩次賄賂賈加納坦至少4000元。雖然納溫德爾沒有直接受賄,但他涉嫌與賈加納坦和皮拉迪普共謀收下贓款,因此也被控。
七人前天被控上法庭後,案件展期至3月23日過堂,目前各以5000元保釋在外。
貪汙調查局說,我國對貪汙行爲采取零容忍態度。被告一旦行賄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最多10萬元,或坐牢最長五年,或兩者兼施。
公衆可上網www.cpib.gov.sg/e-services/e-complaint-for-corrupt-conduct、電郵至[email protected],也可寫信或撥打熱線號碼1800-376-0000,舉報任何賄賂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