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郎申訴,與前男友交往逾一年期間,對方介紹她投資外彙,更私訊其友人投資,去年男友“偷吃”被她捉包決定分手,指對方仍欠她與5名友人逾17萬元(約51萬令吉),她因此報警。
《新明日報》報導,不願透露姓名的37歲女苦主向記者透露,她于2019年經朋友介紹,認識36歲的蘇姓本地男子,于同年9月交往,對方稱本身是負責公司的網絡安全,也兼職炒外彙。
“對方稱本身有內幕消息,可獲很好回酬,交往少于半年後,就稱已幫我投入1000元(約3000令吉)做投資。”
女郎申訴因男“偷吃”決定分手,但男友未還她部分投資外彙的錢。(《新明日報》莊耿聞攝)
女郎申訴因男“偷吃”決定分手,但男友未還她部分投資外彙的錢。(《新明日報》莊耿聞攝)
她因不喜歡欠人錢,還錢對方後,對方稱很快賺了300元(約900令吉),于是她陸續轉錢給他做投資。
“我陸續轉了約5萬元(約15萬令吉),從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對方不時和我彙報,還稱已獲20%至30%回酬。”
她後來還得知,兩人交往時偶有與友人聚會,當介紹友人給男友認識後,對方悄悄私訊她友人,介紹投資外彙,共約15名友人被遊說。
去年4月某天,當她去男友家,發現男友與另一名女子同床,瞞著她劈腿,決定分手,兩人交往有一年多。
“當我將被男友背叛的事告訴朋友時,他們都說要向前男友提出終止投資,約10名友人都取回錢,包括還了一名友人共10萬元,但對其余5名友人仍還未收到,對方稱需多些時間。”
她指前男友說會連本金帶回酬還她7萬3000元,雖然兩個月內確實還了4萬6000元,但至今仍欠2萬7000元,加上友人的欠款共超過1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