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齊聚度假屋慶聖誕,女同事淩晨到臥房休息,男子竟趁機對她伸出狼爪,被其他同事發現後還裝作若無其事。
這起非禮案發生在2018年12月14日淩晨1時許,地點是東部一帶的度假屋。男子不認罪,經審訊後昨天(5月9日)被判非禮罪成。
爲了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可報道任何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及兩人當時所屬的公司。
根據控方結案陳詞,被告、受害者及其他同事在事發當晚聚集在度假屋,參與公司的聖誕派對。晚上11時後,受害者與女同事到二樓的臥房休息。
受害者在庭上供證時敘述,她當時感覺有人握著她的肩膀,觸碰她的上半身,並問她還好嗎。她繼續睡覺,但不久後感覺有人非禮她的胸部,而且還強吻她。她驚醒過來時,看到被告在她的面前。
據受害者估計,被告非禮她長達三至五分鍾。她嘗試用手推開被告,但因爲太累而無力阻擋。這時,她聽到門外有人在講話,被告才突然停止非禮的動作。
同房的女同事形容,她當晚看到被告躺在受害者旁,隨後對她做出看似不雅的舉動。女同事立刻坐起來嘗試“嚇走”被告,但被告卻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還與她交談幾句後才離開。
女同事慌忙跑到樓下,打算與其他同事帶受害者回家,但在她在離開房間的當兒,被告相信在這段時間回到房內非禮受害者。一群人上樓時,驚見被告又坐在受害者身旁。被告見到衆人後,才匆忙離開。
受害者迷糊中說她不想回家,其他同事因此決定待在房內保護她,甚至鎖上房門,並部署男同事守在門外。盡管如此,被告仍嘗試再進入房間。
受害者事後與同事溝通,確認了當時的事發經過,認爲事態嚴重,決定通知公司人事部並且報警。
被告辯稱他當時感覺昏眩,只是進去房間睡覺,爲了找空間躺下才推開床上的人,否認非禮,甚至稱不知道有誰在房間內。
法官卻指被告的說法令人難以置信,而且也不符合目擊者的敘述,因此認爲受害者的說法比較可信。案展6月2日求情與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