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辦公室和
分公司注冊
符合條件 | 所需資料 | 常見問題
Singapore Office and Branch Registration
在新加坡設立代表辦事處
一家有興趣探索新加坡和本區域的發展可行性和潛在機會的海外企業,在進行大規模投資之前,可以考慮在此設立代表處(“RO”)。與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同,新加坡的RO,只被視爲聯絡處,不屬于合法狀態,不能進行盈利性質的業務活動。對于大多數行業來說,設立RO的審批流程,是一個簡單的過程,僅假設海外企業事實存在,而計劃的活動範圍屬于RO所在範圍。代表處的好處是,讓海外企業先評估新加坡的商業環境後,再決定是否要在此設立公司。
請注意,由于我們的大多數客戶偏好新加坡其他類型的商業實體,我們不再向客戶提供設立代表處的服務。以下主要僅供參考。
新加坡早已是有名的金融和區域貿易中心。這裏有世界上最繁忙的港口,也是亞太地區投資最佳地點。
策略性位置、有競爭力的勞動力、親商環境和前瞻性經濟政策等因素,使得新加坡成爲環球商家通往亞洲的入口。
自2012年1月1日起,海外企業的RO,最長可以在新加坡活動三(3)年(從其生效日期開始算起),只要RO的狀態得到評估和更新即可,其後若決定要繼續在新加坡發展,則需要到新加坡的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登記。
如果您在經營一家海外企業(外國公司),並希望在新加坡設立業務,您有三個選擇:
開設一家子公司
設立辦事處
設立分公司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介紹如何在新加坡設立分公司。請注意,大多數外國的中小型企業在新加坡注冊子公司,而不是設立分公司。若想要知道更多選項,請參閱在新加坡設立外國公司的選項。
在新加坡設立代表處要求
要知道,申請代表處必須經當局批准。假設您的海外企業是家成熟的公司,而您將要有業務落在屬于辦事處的範圍之內,那麽,批准過程應該不會有任何問題。
希望在新加坡成立代表處的海外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外國母公司的營業額必須超過25萬美元;
外國母公司必須成立三年以上;
按照當局規定,代表母公司的辦事處最多只能有5名員工。
代表處可聘請少數的本地雇員作支援,但必須委派一名來自總部的首席代表到新加坡,負責監督代表處的活動。由于代表處不能參與商業活動,維持最少的員工人數方爲合理。當局規定,代表處最多只能雇用五名員工。
所需資料
分行辦公室名稱(須與母公司名稱相同)
公司活動的簡介
母公司的財政年結束日
母公司最新財務報表的副本-如果當時的法律適用于母公司在其注冊地,或組建要求准備母公司的財務報表。
在公司注冊地或原産地或類似效果的文件中注冊或注冊證書的核證副本必須由公司注冊處、任何其他同等認證機構或公證人證明。
母公司章程、備忘錄和條款,或其他文書或文件的經核證的副本,必須由公司注冊處、任何其他同等認證機構或公證人證明。
母公司詳情的當前摘錄的經核證的真實副本 – 必須由公司注冊處、任何其他同等認證機構或公證人證明。
母公司董事名單及其個人資料,即護照號碼、住址、國籍、出生日期、聘任日期爲外國公司董事。
名單必須包括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他們是當地董事會成員(如有),以及由外國公司或代表外國公司正式簽署的備忘錄,說明當地董事的權力,下載
有外國公司印章的委任備忘錄或授權書,或代表其以對公司具有約束力的方式執行,說明授權代表其接受的當地授權代表的姓名和地址,以及任何需要在公司送達的通知。委任備忘錄或委托書必須經過核實,並附有正式簽署的法定聲明(適用于英聯邦國家)或宣誓書(適用于非英聯邦國家)。
至少需要一名當地授權代表。請向我們提供當地新加坡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副本及其聯系資料(電話和電子郵件)。如果他/她是就業准證持有人,請提供他/她的護照複印件、工作准證、新加坡居住地址證明。此外,請向我們提供當地授權代表的任命備忘錄副本。
新加坡注冊辦事處地址(注冊辦事處地址或實際辦公地址)(如有)。
主要活動描述(最多兩項活動),並附有相應的新加坡標准産業分類代碼(SSIC)(如有)。您可以在搜索SSIC業務活動代碼中查找SSIC代碼。
“新加坡代表處”| 常見問題
什麽是代表處(RO)?
在新加坡的職員沒有正式職務,只屬于該海外公司的一員,不得進行任何會産生利潤的營運。由于並沒有正式職權,因此不能簽訂合同、談判或者信用證,也不能參與交易、出租倉庫等,只能進行市場研究和可行性研究等活動。
代表處並不是從總公司分出來的實體。總公司對代表處全權負責。
簡而言之,代表處只是一個臨時管理辦公室,用于管理和協調該海外企業的非商業活動。
一旦您決定要在新加坡或該地區正式營運以賺取盈利,則可以開始實行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什麽是代表處(RO)該做或不該做的?
RO可從事以下類型的市場研究或可行性研究:
– 收集有關市場和客戶的資料。
– 進行相關調查,了解有關産品的需求、市價以及顧客要求。
– 搜集資料以了解有關于在新加坡設立正式公司的程序。
– 建立營運關系,並處理産品咨詢事宜。
– 參加貿易展覽和各式展覽會。
新加坡的代表處不得進行以下活動:
– 從事貿易,即進口或出口
– 租賃倉庫
– 將辦公室租賃給第三方
– 參與或洽談商務合約、開發票、代表其海外總公司收取信用證
– 尋找供應商或搜購原材料或工業零件。
– 提供咨詢服務或實施系統。
– 參與諸如或營銷等宣傳活動。
– 協調總公司與客戶之間的業務。
– 管理區域分銷商、代理商或相關子公司,或與它們有交涉。
– 做質量管理或監管
代表處的有效日期是什麽時候?
代表處是暫時性的,如果母公司希望三年後繼續在新加坡正式營業,應該轉爲子公司或分行。代表處在最初的三年內,必須每年更新一次證件,EA有協助更新的服務,每年處理費是400新元。
三年期限後,若總公司不打算在新加坡進行商業活動,而只是要設立成本/服務/支援中心,則必須向新加坡的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登記,以注冊業務或營運。
代表處的合規要求是什麽?
代表處若有任何更動(如更換代表、地址、活動等)必須至少在正式更改的前一個月先通知當局。如果母公司改名字,通知當局時要附上相關的證明副本。
代表處必須明確指出,它是在新加坡注冊的,其招牌、工作人員名片和其他通訊資料也必須如是注明。
有關母公司活動的訊息,以及新加坡代表處的聯系資料,可以由當局自行決定。
新加坡的代表處不是一個正式機構,因此,對正式機構或注冊團體的要求,都不適用于代表處。RO不需要在新加坡存有任何法定文件,也不需報稅。
如果母公司處于休眠狀態,代表處也必須撤銷注冊。
不遵守當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代表處將被撤銷注冊
我可以把樣品帶到新加坡嗎?
代表處被允許獲取一個中央注冊號,以從母公司出口或入口樣品和材料。但是,代表處被嚴格禁止以中央注冊號來參與交易活動。
若要在新加坡設立代表處,設立過程以及申請工作證需要多久時間?
申請一經提交,一般需要1周才能獲得當局的批准。不過,有些情況下,當局可能會要求進一步解釋,也許會因此延遲1至2周。
申請雇員工資准證通常需1周時間。(手動申請需要5周時間來處理,因此3會計一般會建議在網上提交申請。)
哪一個領域是屬于新加坡國際企業發展局範圍?
新加坡國際企業發展局所注冊的代表處,領域可以包括制造業、商業服務、商務和其他多數領域。不過,銀行、金融、保險和法律等行業,不包括在內,而是由新加坡的其他法定機構負責。在新加坡國際企業發展局注冊的代表處,必須遵守其所有相關條款和條件。
銀行、金融和保險行業者,可以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詢問,詳情請浏覽MAS網站:http://www.mas.gov.sg
對于申請代表處的外國法律事宜,請浏覽總檢察院(AGC)網站
http://www.agc.gov.sg
其他公司若要注冊或成立分行/公司,則可以向新加坡的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登記。
UEN是什麽,我的代表處會不會被分發一個UEN?
獨一實體號(UEN)是一家實體的標准識別號。代表處也將有UEN作識別號。新加坡的所有實體,包括在新加坡國際企業發展局所注冊的代表處,也會被分發UEN。
有關UEN的更多資訊,請浏覽網站:http://www.uen.gov.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