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腳踏兩條船被揭發,他跟第三者提分手時,對方竟以他的裸照威脅索2500元(7500令吉),否則將把裸照傳給他女友和母親。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39歲的張熙琳(譯音),前天承認一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以及一項恐嚇散播他人裸照的控狀。
案情顯示,男子在2021年6月1日通過交友軟件認識被告,兩人見過幾次面,並一起吃飯。
男子對被告有好感,因此兩人交往期間,他給被告錢和禮物。兩人有時也會視訊裸聊或做出性愛動作。
同月16日,男子傳了一張裸照給被告,裸照看得到他的臉和下體。
被告張熙琳。
被告在跟男子交往期間,也透露說自己想辭職,但需賠償公司2500元,男子聽後承諾資助被告。不過錢還未到手,男子的女友在6月21日懷疑男子在外偷吃,當面質問他。
男子事後聯絡被告,再次承諾會給錢,但被告一直聯絡不上男子。同月23日她傳簡訊給男子,說:“不要撒謊,到現在還想跟我玩把戲。同意了還不肯彙款,我會把我們之前拍的照片和影片傳給你的女友和母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