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張一鎏國際化的深圳,推動對外投資又有新策。日前,《深圳市關于推動對外投資合作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以下簡稱《若幹措施》),出台,原則上采取事後資助、獎勵等方式,對對外承包工程績效獎勵和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予以資助,企業最高可獲獎勵200萬元。
深圳市商務局依據本實施細則制定年度資金申報指南啓動項目申報。原則上按以下程序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包括申報材料形式審查、申報單位資質審查、實質審查和信用核查等,提出項目初審意見、資金資助計劃,根據需要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或進行項目查重,經研究決策後確定資助計劃並按規定向社會公示。本細則自2022年6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申報主體不得以同一事項重複或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
縱觀《實施細則》可以發現,主要針對深圳企業開展對外承包工程、參加境外重點展會,提出具體的、針對性和可操作的管理規定。
哪些企業符合申報條件呢?申報主體爲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未被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失信懲戒,明確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且在限制期內。
一個項目原則上只能申報一項市級專項資金,重複使用同一發票申報多個市級專項資金項目可視爲重複申報。以同一項目申報多項資金(含其他部門安排的專項資金)支持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注明原因,並說明已獲得或正在申報的其他資金情況。申報主體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應如實提供本單位信用狀況,承諾承擔違約責任,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
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兩種情形可獲資助,最高200萬元
根據《實施細則》要求,對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的境外建設工程項目的績效增長以獎代補,予以資助。其中分爲兩個資助方向,分別對首次開展對外承包工程業務和對境外承包工程項目營業額實現年度同比增長並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分階梯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
具體而言,申報單位承包境外建設工程項目,依法繳納對外承包工程項下對外勞務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或相應銀行保函(以分包形式實施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實施項目的分包企業可不繳納);申報單位按規定在國家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台完成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備案並報送統計數據(以分包形式實施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可不備案)。
首次開展對外承包工程業務,完成營業額在100萬美元(含1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人民幣2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完成營業額每超過100萬美元增加人民幣10萬元獎勵,最高獎勵人民幣200萬元。
對境外承包工程項目營業額實現年度同比增長並達到一定規模的,給予相應獎勵。其中,完成營業額在500萬美元(含500萬美元)至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給予人民幣50萬元獎勵;在1000萬美元(不含1000萬美元)至5000萬美元(含5000萬美元)的,給予人民幣100萬元獎勵;在5000萬美元(不含5000萬美元)至1億美元的(含1億美元),給予人民幣150萬元獎勵;超過1億美元(不含1億美元)的給予人民幣200萬元獎勵。
境外展覽項目線上線下皆有資助企業線上展位費可獲50%支持
爲支持深圳企業在發達國家及“一帶一路”沿線等重點市場參加重點展會,搭建品牌展會平台,拓展國際市場,支持組展單位組織企業參加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鼓勵重點企業“走出去”,加強深圳優質産品推介,對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予以資助。
根據《實施細則》規定,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資助申請的申報單位爲已列入年度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並實施相應組展項目的組展單位,及參加年度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計劃所列線下展會的境外展覽重點參展企業。
每個組展單位申請的項目數量不超過4個(包括線上展和線下展);每個線下展項目實際組展規模不少于20個標准展位(每個標准展位面積以項目主辦方簽署合同爲准)或180平方米,組團參展企業不少于10家。
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包括線上展和線下展,其中,線上展須爲申報單位的自辦展,對企業線上展位費按照50%給予支持;由申報單位申報項目計劃並申請資助。線下展的展位費包括中心展位費資助及企業展位費資助。中心展位費,每次展覽最多2個,總金額不超過10萬元。申報的組展計劃總展位在50個及以下的,資助1個中心展位的展位費;總展位在51個及以上的,資助2個中心展位的展位費。組展單位承辦費不超過20萬元,實際組展總展位在50個及以下的,每次資助承辦費10萬元;51個以上展位的,資助承辦費20萬元。
境外展覽重點參展企業參加當期境外展覽重點支持的線下展項目的,對其參展的展位費的50%給予資助。每家境外展覽重點參展企業參加一次展會所獲資金資助上限爲50萬元,每年度合計不超過200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采用項目申報和資助申請兩階段組合的項目管理模式,市商務局在前一年征集重點支持項目計劃並發布,在當年項目計劃執行完成後根據實際組展情況開展項目資助的申報工作。
觀察:加速深圳産品、技術、服務等“走出去” 外資合作圳可期
國際化的深圳,對于外資吸引魅力不減,在企業走出去的路上也從不吝前進的腳步。公開報道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11月底,深圳市企業共在全球146個國家和地區投資設立了8094家企業及機構。2021年1至11月,深圳企業對外投資設立了600家企業及機構,實際投資額71.29億美元,在全國各城市中排名第二;對外承包工程新簽合同額130.08億美元、完成營業額116.13億美元,居全國首位。
兩個位列前茅的排名,可見深圳作爲從發展之初就參與國際市場分工、發展的城市,多年的積累讓其國際化地位凸顯。而隨著“一帶一路”政策的推進,深圳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合作也愈加緊密。數據顯示,2021年1至11月,深圳在新加坡、越南、匈牙利等11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合計投資1.67億美元,同比增長117%;在“一帶一路”沿線30個國家和地區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合計新簽合同額61.67億美元,新簽千萬美元以上項目33個,在“一帶一路”亦大有可爲。
此番《若幹措施》的實施,將創新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模式,發揮境外經貿合作區作用,支持企業開展人民幣國際結算,借助境外重點展會助力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加速深圳産品、品牌、技術、服務、標准“走出去”,提升全球資源配置能力。外資合作,圳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