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題是富人永遠熱議的話題,近日,美國總統拜登和國會民主黨人呼籲對富人提高稅收,以幫助支付基礎設施和其它優先事項上的額外聯邦支出。
財富稅、遺産稅和資本利得稅,這可能是民主黨人想要向美國富人征收的三個稅種。
資本利得稅
拜登稅收計劃的核心內容是爲年收入超過40萬美元的美國人提高稅收。
遺産稅規則
根據現行法律,繼承人可以在所有者死後“成本墊高”的條件下以當前市場價格(而不是原所有者的成本)接收股票或房屋等資産。
財富稅
拜登尚未提議對富人的總財富征收年度稅。但是,這類提案在衆議院和參議院均有提出。該法案將對家庭和信托的資産淨值征收2%的財富稅,金額從5,000萬美元至10億美元不等。超過10億美元的財富,其稅率爲3%。
根據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經濟學家分析,到2023年,約有十萬名美國人將被征收財富稅。他們發現,這項政策將在十年內籌集至少3萬億美元。
這也許會逼迫更多的美國人想辦法避稅,目光放到世界其他免稅國家。
愛慕斯指出,隨著全球疫情,越來越多的人暫緩了移民的腳步,但是他們手中的大筆資金缺仍然需要管理。針對這個問題,愛慕斯推出了新加坡VCC可變資本公司的項目,從根本上幫您管理財富。
VCC 框架可媲美世界重要投資基金中心(如開曼群島和盧森堡)的企業基金結構,或能消除新加坡基金經理管理海外投資基金的不便,從而提高成本和時間效率。因此,新加坡致力于成爲一個提供全方位服務的基金管轄區。
VCC結構下的免稅適用條件
一、什麽是VCC結構?
可變資本公司(Variable Capital Company,簡稱VCC)作爲新加坡一種全新的基金架構。簡單而言,該類公司可被視爲一個自由流動的資金池,投資者將資産注入其中,再交由專業基金經理進行管理,以達到基金投資的目的。
VCC既可以作爲單體的公司基金(通常稱爲獨立VCC),也可以設計成爲包含多個子基金的VCC(通常稱爲傘形VCC)。而在傘形VCC基金結構中,每一個子基金都可以持有一個獨立的資産和負債組合,使任何一個子基金的資産不能用來清償傘形基金或另一個子基金的債務,進而以起到對子基金之間的資産和負債相互隔離的效果(在破産期間依舊可以適用)。
就13R免稅計劃而言,VCC結構如需獲得免稅優惠則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i) 基金形式爲公司制;
(ii) 基金具有新加坡稅務居民身份;
(iii) 基金經理在新加坡注冊或持有CMS牌照;
(iv) 基金管理人位于新加坡境內;
(v) 在新加坡境內發生的商業活動支出至少爲20萬新幣/年;
(vi) 經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批准且投資策略經批准後不得更改;
就13X免稅計劃而言,VCC結構如需獲得免稅優惠則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i) 基金規模不低于5,000萬新幣;
(ii) 基金經理在新加坡注冊或持有CMS牌照;
(iii) 基金管理人位于新加坡境內;
(iv) 發生的商業活動支出至少爲20萬新幣/年;
(v) 經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批准且投資策略經批准後不得更改。
新加坡現有投資基金結構面臨的局限性已經大幅降低,因此 VCC 預計將進一步鞏固新加坡作爲亞洲和全球投資基金中心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