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陳佩珍
新加坡副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接受媒體采訪。人民視覺 資料圖
現年49歲的新加坡副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稱,從基尼系數來看新加坡的收入差距在縮小,但政府可能需要“進一步向更加包容性的增長傾斜”。
“每個人都在繳稅,但財力更雄厚的人——富人和高收入者——肯定應該繳得更多。這不僅可以通過稅收制度來實現,我們也可以通過轉移支付和支出來做到這一點,確保支出針對的是低收入人群以及有更大需求的人群。”黃循財周一接受彭博新聞社總編米思偉(John Micklethwait)采訪時說。
今年4月,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宣布,新加坡現任財政部長黃循財將出任新加坡下一任總理。
調整
事實上,新加坡政府在2022年的財政預算案中已經上調了個人所得稅、房地産稅和豪車豪宅稅。2月18日,黃循財發布新加坡2022財政年預算案聲明時在稅收方面表示將“建立更公平、更有彈性的稅收制度”。
在個人所得稅方面,黃循財指出,讓那些賺得更多的人貢獻更多還有很大空間。他同時宣布,從2024估稅年開始,應繳稅收入從32萬新加坡元以上至50萬新加坡元,邊際稅率保持在目前的22%;50萬新加坡元以上至100萬新加坡元,邊際稅率將調高至23%;100萬新加坡元以上的邊際稅率將調高至24%。
“預計這一增長將影響最高1.2%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並將每年增加1.7億新元的稅收收入。” 黃循財說。
對于財富稅,黃循財表示,財富稅是稅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有助于將部分財富存量重新循環到經濟中,從而減輕社會的不平等。因此,需要征收財富稅來建立一個更公平的社會。
目前政府是通過房地産稅、印花稅和汽車的附加注冊費等方式向富人征稅。黃循財說,“理想的狀況是向淨財富征稅,但這類稅務要有效實行並不容易,准確及公平地評估財富的價值也比評估收入更爲複雜。”
新加坡並不是唯一面臨此類挑戰的國家。盡管理論上政府也想征收淨財富稅,但實際操作起來很有挑戰性。財富分多種形式,而多數是流動的,富人可以通過財富規劃避稅。數據顯示,征收淨財富稅的經合組織國家數量從1990年的12個減少到2020年的僅3個。
但黃循財同時表示,新加坡將繼續研究其他國家的經驗,探討如何有效對財富征稅。特別是對目前財富征稅的主要方式——房産稅做一些調整。
對于非自住型住屋的屋主須繳交的房地産稅從目前的10%至20%,調高到12%至36%。對于自住的住宅物業,把年價值超過30000新元的部分的物業稅率從今天的4%至16%,提高到6%至32%。黃循財表示,還將以更高的稅率對豪華車征稅,以使車輛稅制更加進步。
辯論
如何通過調整稅收制度促進社會公平的討論在新加坡國內一直存在。針對“高收入群體應負擔更多個人所得稅,從而避免提高消費稅”,黃循財3月2日在國會總結政府新財年財政政策辯論時表示,“高收入群體的個人所得稅率,不可能無限度往上調”。
黃循財解釋,假設把消費稅維持在7%,對高收入群體課重稅,以彌補少收消費稅的稅差,那麽所有應繳稅收入(chargeable income)在32萬新元及以上的高收入群體,最高個人所得稅邊際稅率得從現行22%調高至42%。這樣的做法不但難以爲繼,更將嚴重損害國家競爭力,連帶影響投資以及中低收入員工的飯碗。事實上,如果只漲個人所得稅,不碰消費稅,政府也得調高中等收入和中高收入群體的所得稅稅率,才能填補少收消費稅的稅收缺口。
黃循財指出,政府已宣布從2024估稅年開始,將最高個人所得稅邊際稅率從22%上調至24%,這已高于香港的17%,接近亞洲的平均28%。目前,新加坡八成的個人所得稅稅收,來自收入最高的10%群體。
對于與財富相關的稅收,還有其他建議,例如新加坡國會議員Saktiandi Supaat 建議征收遺産稅。 黃循財表示,新加坡在2008年取消了這一點,因爲它沒有實現我們所希望的社會公平結果。 最後,與能夠通過稅收籌劃設法避免的富人相比,中高收入個人受到遺産稅的影響更大。 除了新加坡之外,馬來西亞和新西蘭以及中國香港等已經廢除遺産稅的司法管轄區也沒有恢複它。
還有人建議對資本收益或股息收入征稅。“如果我們這樣做,那很容易損害我們的競爭力。它將影響就業和新加坡人。”黃循財說。
也有相關學者建議新加坡引入淨財富稅,他們估計每年可以産生約12億新元的收益。對此,黃循財表示,盡管理論上我們想對個人的淨財富征稅,但我已經解釋過,在實踐中這樣做非常具有挑戰性。許多形式的財富是流動的,只要不同司法管轄區的財富稅存在差異,財富就可以而且將會轉移。 這就是爲什麽許多司法管轄區已經取消了他們的淨財富稅。
“我們將繼續研究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並探索其他有效的對財富征稅的選擇。 ”黃循財說。
責任編輯:鄭景昕 圖片編輯:陳飛燕
校對:張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