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籌集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通知規定鼓勵籌集主體積極探索創新籌集模式,在以規模化租賃、購買等方式籌集社會存量用房作爲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本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那麽新規的具體內容是講什麽呢?阿杜好好跟大家聊一下。
說白了,就是對于一些符合條件的住宅、商務公寓、租賃用房、城中村、經過依法處理後,只要滿足房屋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和地質安全條件都能做爲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房。
此外,還有3類未納入過安居工程年度實施計劃的房源,可以納入安居工程年度實施計劃的籌集任務統計範圍,比如産業園的宿舍,各類拆遷的安置房,享受政府租房補租的對象所承租的社會存量用房。
那麽除了規模化租賃,這次還可以用購買的方式籌集,但是以規模化租賃方式開展的籌集項目應當滿足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時限要求,籌集項目的租賃期限不得少于6年。通過購買市場商品房的方式籌集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符合本市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那麽這個新規對于深圳來說,有何影響呢?
我認爲對于提升深圳競爭力和去商業庫存都很有幫助。尤其是深圳的人口密度大,而住房率卻不到30%,其中有清晰産權證、有獨立衛生間和廚房的商品房,只有大約230萬套(包括了房改房)。如果這幾類房子能夠用起來的話,對于想在深圳買房的人來說,無疑是天大的福音。
還有,深圳近年來商業的空置率越高越高,尤其是寫字樓,公寓,空置率高達25%以上。很難想象,在寸土寸金的深圳,這些房子甯願空置掉,也不願意拿出來。
如果商業、寫字樓、城中村都拿去做住宅的話,對于房價有影響嗎?
我認爲影響會有,畢竟改造後,大量房子流入市場的話,必然會對整個樓市造成影響,分流房價。除非這類房子只能出租,而不能購買,那麽對于房價影響就會比較有限。
其實深圳政府,一直希望能夠對標新加坡,學習他們的“組屋模式”,通過企業化運作和市場化手段,實現“安得廣廈千萬間,大批天下寒士俱歡顔,風雲不動安如山”。而且從他們最近的動向就可見一斑。首先是人才安居集團,高價拿下了3塊地。其次,是希望到2035年,深圳將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于100萬套超出商品房的數量。
可見,深圳政府的野心,爲了讓大家能在寸土寸金的深圳住得起房,他們也是操碎了心啊。大家認爲深圳這次新規對于剛需來說,是一個利好嗎?深圳真的能夠實現新加坡的“組屋模式”嗎?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
我是阿杜探房,專注房産研究,爲讀者把握地産漲跌周期,不唯多,不唯空,只唯實。公衆號:阿杜探房——關注我,了解更多不爲人知的樓市秘密。
(此處已添加圈子卡片,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