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10月1日的《新明日報》。
被告利用假公司以及假律師的身份,欺騙那些被卷入官司的被告,也騙了一名陪讀媽媽,稱說能夠幫對方兒子申請長期探訪准證。
他最後一次在2019年4月假釋出獄,結果幾個月後又再次犯案。
他謊稱是律師,成立公司時還聘請了四名員工幫他處理行政事務和網絡營銷,但員工都不知道他是假扮律師,其中還有人被拖欠薪水。
不過事實上,他在2000年至2017年間,曾多次犯案被判監,涉及的也包括欺騙案。
案情披露,被告于橋北路一帶創辦了Growportunity Consulting公司,並在網上登廣告稱公司是一家律師事務所。
男子假扮律師,還開律師樓“執業”,再聘員工上班,涉騙至少10人,總額超過8萬元。
他從10名受害人身上,騙走了8萬4598元,這些錢都用于個人開銷以及償還阿窿債。(人名譯音)
被告董明飛(45歲)星期五(9月30日)承認11項欺騙、僞造文書以及觸犯雇傭法令等罪名,其余12項罪名交由法官考慮。案件11月7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