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曾在今年8月31日發布了一個消息,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此後,國新辦又在北京舉辦了“努力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的新聞發布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部長、副部長等領導出席了本次新聞發布會。
本次新聞發布會,主要議題還是和房地産有很大關系。在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未來我國城鄉住房工作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大概有三個方面的工作安排,或者說政策動向。
第一個就是“十四五”期間,將以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爲重點,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努力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第二是對新市民青年人買不起租不起房子的現實問題,要下決心下力氣進行解決;
第三就是完善房地産長效機制,穩房價、穩預期,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可以說,這次會議,是繼中國人民銀行約談恒大地産之後,關于國家房地産發展走向的又一次重大會議,也是在住房不炒和住有所居的國家新基調之下,房地産市場將迎來一次曆史性巨變的會議。
從1998年我國房地産市場化改革啓動,到今天我國實行住房不炒和住有所居的變革,房地産市場已經進入了改革的深水區。中國房地産市場將再次迎來一個前所未有的大變局。
住房不炒的含義想必大家都知道,那麽,住有居所是什麽意思呢?
從目前我國房地産市場發展的動態與趨勢來看,住有居所已經強調的不是買房,而是強調買房和租房並舉。也就是說,未來不是讓每個人都能買得起房,而是讓所有人都有房住,而且住得起。
從這裏就可以看出,住得起房的背後,就是房地産市場發展的頂層設計,保障房和租賃性住房將成爲國家住房改革或者說住房政策的發力點。
爲何國家在這個時候要釋放“住有所居”的信號呢?我們先看一下我國住房現狀。經過23年狂飙猛進的發展,我國現在戶均住房已經達到1.1套,而住房自有率更是高達96%。
雖然看上去似乎家家戶戶都有了一套多的住房,但我國居民住房領域存在的結構性矛盾依然非常突出。這種矛盾主要集中在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特別是在一線大城市,住房問題更加突出。無論是房價,還是房租,都成了很多人難以承受的壓力。
而人口淨流出的城市則略微要好一些。這樣一來,解決大城市新市民的住房問題,就成了政府部門要關注的重大民生工程。但是,這不等于讓每個人都能買得房子。讓每個人都能買得起房子,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但買不起不等租不起,通過各種政策的組合疊加效應,讓買不起房的人,千方百計地租得起房,倒是可以實現的,這樣就能自然而然的實現“住有所居”的社會主義住房目標。
咱們都知道,過去房地産發展主要是以市場爲導向,爲主體,房價的漲跌更多由市場供求來決定。當然,這裏面也存在很多房地産開發商巧立名目的營銷炒作在裏面,但總體上來說,房價由市場說了算。政府除了穩定市場進行適當調控之外,基本上不會涉及房價。
那麽,將來會怎麽樣?
如果按照“住有所居”釋放的信號來分析,未來大概率會形成“政府+市場”並行、租售並舉的新發展格局。對于市場而言,商品房依然是主流,但住房不炒是基本紅線,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是房地産健康發展的基本目標,這是總的基調。
另外,對政府來說,公租房、保障房、共有産權房等等將成爲工作重點,成爲政府住房建設的主流。
政府主導的保障房,就是爲了解決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而建立共有産權房、安居房體系,則是爲了兼顧更多普通群體以及高學曆人才的居住問題。
此外,保障性租賃房,則是解決新市民的居住問題。所以,通過這次國新辦關于“住有所居”新聞發布會釋放出的信息,我們不難看出,未來我國的房地産市場,將徹底改變商品房爲主的傳統發展模式和格局,房地産市場將變成由商品房、公租房、共有産權房、安居房、租賃房等多元化構成的住房發展模式和格局。“政府+市場”並行,租售並舉的發展模式將徹底打破單獨的市場發展模式,參考借鑒新加坡、德國的房地産發展模式,走出具有新時期中國特色的房地産發展新路子。
既然我國的房地産市場目前仍舊以商品房爲主,那麽,他的價格會不會也是以市場爲主呢?
種種迹象表明,盡管商品房以市場爲主,但它的價格並不是不受約束和限制的。今年以來,我國在房地産市場領域已經密集出台了多項管理政策,比如土地限制溢價率、比如新房限價,再比如二手房指導價的推進,政府定價的新模式正在逐步形成。
采取這樣的措施就是要調控商品房的價格,力求房地産健康穩定發展,一方面要遏制房價的大漲,另一方面又要防範房價的大跌。從而防範由于房價失控所帶來的金融風險。這是政府定價商品房的根本之處。
可能有人要問?既然是商品房,幹嘛不讓它隨著市場發展趨勢價格自由漲跌呢?原因很簡單,商品房雖然以市場爲主,但它並非簡單的商品,房地産市場也非簡單的市場。作爲房地産源頭的土地市場處于政府壟斷控制,房價漲跌就不能以單純的市場行爲來界定。商品房自由漲跌的時代即將成爲過去式,未來房價以穩爲主。
那麽,如何自規範或者說進一步發展共有産權房、安居房、租賃房呢?
接下來咱們一一介紹一下。首先,咱們先來介紹一下共有産權房。什麽是共有産權房呢?顧名思義,所謂共有産權房就是購房者與政府或者代持機構共同分享房屋産權。購房者可以五折或者其它約定的價格購買房屋的一半産權,但享受房屋的居住、入學等權益。
等到一定年限之後,可以按照市場價或者一定折扣價買斷剩余産權,把房屋變成純粹的商品房。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共有産權房實際上是介于政府和市場之間的一種房屋形式,購房者可以最低五折購房,但只能擁有一半産權。
未來,共有産權房,可能會成爲許多城市房地産市場發展的一種標配模式。
共有産權房的好處是,降低了購房者的門檻,雖然只能擁有房屋一半産權,雖然不是純粹的商品房,但卻享受了房屋應有的權益。這對于購房者來說,無疑提供了一次上車的好機會。但購買共有産權房也不是什麽人都可以買,它具有嚴格的條件限制。
一般來說:它的購買群體被限制爲無房家庭或者高學曆群體,這是第一;第二是購買共有産權房以後五年或者十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只能轉回給政府或者代持機構;第三是五年或者十年後,可以按照市場價,或者一定折扣價買回剩余産權,把它變成純粹的商品房。
目前,我國北京、廣州、東莞等城市都已推出共有産權房。
說完了共有産權房,咱們再聊聊安居房。安居房是我國面向低收入家庭或高學曆人才提供的低價住房,屬于保障性住房。可能大家覺得安居房與共有産權房似乎有雷同之處。但實際上兩者又截然不同。
共有産權房相當于政府與個人共同“買房”,而安居房則是政府通過出讓低價地塊形成的低價住房,房價遠遠低于商品房,因此競爭十分激烈。
目前,深圳安居房價只有周邊商品房價格的5-6成左右,而排隊輪候的家庭超過了16萬,但每年新增供應僅爲數千套。
另外,與共有産權房相比,安居房的申請條件更爲嚴格、限制更加嚴苛。
咱們仍舊以深圳爲例,深圳的安居房申請條件要求本市戶籍、5年社保、在本市無房等。而海南的安居房則要求是當地居民,或繳納5年社保、居住540天以上的引進人才等。由此看見,安居房申請政策是非常嚴格的。
那麽,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安居房能不能上市交易呢?
目前,深圳市要求10年內不得上市交易。海南更進一步,要求在本省繳納個稅或社保滿15年,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滿10年的,可以上市交易。這意味著,安居房屬于十足的公共屬性,基本杜絕了投機套利的可能,不失爲低收入家庭買房的重要途徑之一。
除了公共産權房、安居房之外,還有租賃房,那麽,租賃房又會是一個什麽樣的發展態勢呢?
咱們最後了解一下這個問題。未來,公租房、長租公寓、集體土地建設租賃房、企業建房可能會成爲主要方向。中央一再強調要擴大租賃供給,靠什麽擴大呢?
當然,除了傳統的公租房和長租公寓之外,政策層面已經做出了諸多探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是集體土地有條件“入市”。
咱們大家都知道,我國土地分爲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農村和城中村都屬于集體土地,這類土地只有通過征收轉換成國有土地才能上市交易。
不過,在租賃時代,我國爲集體土地入市。已經開始局部“開閘放水”,未來入市的集體土地,可以用于建設租賃性住房,只能用于出租,不得上市交易買賣,不得變相建設商品房。
這是一,第二是企業、園區、商辦等可以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根據今年7月發布的《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在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企業可自建保障性租賃房,産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面積,可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閑置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改爲租賃性住房。
這些改革和突破,都有一個前提限制:那就是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
第三是金融、稅費方面給予明顯支持,北京率先提出“租金指導價”。近日公布的《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出:當住房租金快速上漲時,主管部門可以采取限制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房源租金漲幅、查處哄擡租金行爲等措施,調控住房租賃市場;另外,必要時可以實行傭金或租金指導價。
這就意味著,新房備案價、二手房指導價等模式,有望複制到租房領域。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買得起房子,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在大城市擁有屬于自己的房子,通過公共住房保障“住有所居”,就是大勢所趨。房住不炒+住有所居,這將是未來數十年中國房地産的基本面。
好了,今天老秦的題就和大家聊到這裏,懇請朋友們多多點贊、評論和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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