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2月28日下午5點,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宣布了此前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中國遊泳運動員孫楊和國際泳聯(FINA)一案的仲裁結果,從28號開始孫楊被禁賽8年。
仲裁報告顯示:仲裁小組一致認爲,運動員孫楊違反了國際泳聯興奮劑控制條例第2.5條(阻礙任何階段的興奮劑控制)。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仲裁小組發現負責對孫楊進行興奮劑檢測的人員完全符合ISTI(WADA使用的檢測與調查國際標准)所需要的資質。更爲重要的是,運動員孫楊在認爲檢測程序與ISTI的要求不符的時候,並沒有呈現出他有完全正當的理由可以毀壞檢測樣本並放棄本次興奮劑檢測。
仲裁組認爲,運動員可以在提供血檢樣本後,質疑檢測人員資質同時將完好的樣本保留在權威機構中。然而,在多次交涉和警告之後,做出毀壞樣本這樣一種行爲,使此後檢測這一樣本再無可能,則完全是另一回事。
考慮到運動員孫楊曾于2014年7月有過首次違反反興奮劑准則的先例,仲裁小組決定,根據國際泳聯興奮劑控制條例10.7.1,對運動員的第二次違規處以禁賽8年的處罰,自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布之日起執行。
考慮到:
- 國際泳聯此前在指控孫楊違反反興奮劑條例時並未對其處以懸停參賽資格的處罰;
- 運動員在2018年9月的此次事件短時間前後的興奮劑檢測都爲陰性;
- 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運動員自2018年9月4日以來有服用興奮劑的行爲,包括2019年7月在韓國光州舉行的遊泳世錦賽。運動員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作出本次裁決前所取得的成績均爲有效。
隨後,中國遊泳協會發表聲明,表示對這一裁決深表遺憾,並支持孫楊繼續以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孫楊回應:
震驚、憤怒、不能理解!
剛剛,孫楊發微博回應,全文如下:
剛剛訓練完畢,我一直堅信自己的清白。收到國際體育仲裁院的裁決結果,我感到震驚,憤怒,不能理解!
我明明按照興奮劑檢查的各項規定,積極配合,只是因爲檢查人員不具備資質,他們當時自己也承認了這一點,所以同意不帶走血樣,怎麽就成了我的錯誤?!
考慮到國際體育仲裁院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我已經委托律師依法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讓更多的人知道事實真相。
我堅信自己的清白!堅信事實必定戰勝謊言!
再次感謝大家的支持與幫助!感謝國家體育總局,中國遊泳協會和各級領導的關心,感謝國內外體育愛好者的支持!我要爲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奮戰到底!
隨後,28日,國際泳聯在其官網上發表聲明,稱將執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對孫楊的裁決。
圖片:來自國際泳聯官網
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布,中國遊泳名將孫楊未能遵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規定,決定對孫楊禁賽8年。
國際泳聯表示:“雖然還會有下一步法律訴訟(指孫楊上訴),但是國際泳聯將按照裁決結果,執行對該遊泳運動員的處罰決定。國際泳聯也注意到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關于孫楊比賽結果的判定。”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裁決中表示,由于沒有證據表明孫楊在2018年9月4日抗檢前有任何服用興奮劑行爲,因此孫楊在裁決之前的所有比賽成績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