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明知公司在行騙,但選擇對此嚴重罪行視而不見,繼續支持公司的運營,導致受害者蒙受巨額損失,必須被嚴懲。
涉案的Golden Abacus私人有限公司于2016年成立,曾在公司擔任銷售員的普拉布(38歲)星期二(11月22日)承認一項抵觸公司法令,和另一項蓄意傷人的罪名。至少有八人涉案,包括公司的經理、銷售員和三名董事。其中兩名董事已出庭承認抵觸公司法令的罪狀,另一人則獲嚴厲警告。
代表律師在求情中提及被告的病況,指他曾患癌以及心髒病發作,他是家中獨生子及唯一的經濟支柱,懇請法官考慮這些因素,對他從輕發落。
這些受害者共被騙交出199萬元7957元現金,但公司根本沒有討回分時度假計劃的款項,也沒有償還受害者。
不過,受害者得先繳付一筆“服務費”,再簽署一份文件,顯示他們將在30至180天內收到款項。
根據案情,2016年至2019年間,八名受害者向當局舉報被這家公司騙。他們都在早前加入不同的分時度假會員計劃,並在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間,接到Golden Abacus銷售員的電話,謊稱公司可替他們終止計劃,並討回已投入的款項。
謊稱能幫忙討回分時度假的會員費,拿了各種行政和服務費卻什麽都沒做,一家公司欺騙至少八人近200萬元,其中一名職員被判監一年九個月。
另外,被告也涉嫌于2020年9月,在芽籠的一家咖啡店揮拳打傷一名男子的臉部,導致對方鼻梁骨折。他爲此被判坐牢多四周。
公司後來也通知部分受害者,已順利索回更大筆的款項,但受害者需要再付“資金發放交易費”以及各種“稅務”才能拿到錢。
在這起騙案中,被告親自聯系受害者,說服他們聘用公司的服務,但他知道公司其實不會采取實質行動。他獲得一筆酬勞,法庭文件沒提及具體數額,但指他至今沒有做出任何賠償。
公司職員也給受害者看僞造的銀行文件,讓他們以爲真的即將得到付款,其實這只是用手機應用修改過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