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屬意外的侵占行爲不會被視爲犯罪,土管局采取執法行動前會先與違例者溝通。私宅屋主也有責任確保沒有擴建至相鄰的國有土地,包括聘請經注冊的勘測員上門檢查。
——衛生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次長拉哈尤
拉哈尤指出,有些侵占行爲足以構成嚴重傷害,但不是所有案件都會被提控上庭,即使被控,判刑也取決于案情,法案不設最低刑罰。土管局通常會先與違例者溝通,盡可能糾正侵占行爲,若碰到露宿者也會與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緊密合作提供援助。
國有土地保護法案生效後,在國有土地進行違例行爲,面對的最高罰款將顯著提高至5萬元。議員擔心有些民衆對于侵占行爲並不知情,早前也曾有年長者在叢林裏種菜、擺放神壇等,若面對高額罰款或難以應付。
衛生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次長拉哈尤回應說,有些侵占行爲比較嚴重,法案因此設下最高刑罰,但不是所有違例者都會被控。當局一般也會先與違例者溝通,盡可能糾正侵占行爲。
黃國光說,雖然在森林裏搭建臨時裝置或農場,占用的明顯是國有土地,但一些私宅與國有土地之間的界限,對居民而言並不如此分明,一般的屋主不會知道家中籬笆是否越界。
國有土地保護法案星期三(11月30日)在國會三讀通過,讓新加坡土地管理局更有力保護國有土地免遭破壞和不當使用。
黃國光(義順集選區)和葉漢榮(楊厝港區)都關注法案會如何影響侵占國有土地卻不知情的居民。
拉哈尤:即使被控判刑取決于案情
對此,拉哈尤說,純屬意外的侵占行爲不會被視爲犯罪,土管局采取執法行動前會先與違例者溝通。私宅屋主也有責任確保沒有擴建至相鄰的國有土地,包括聘請經注冊的勘測員上門檢查。“若從中發現侵占物,業主應向土管局確認是否須要移除。”
此外,法案規定廢置至少三年的土地,在憲報刊載三個月內若無人認領,便充歸國有。現有條例的認領窗口是六個月。
這些違例行爲包括擅自清除並挖掘國有土地、圈占國有土地、在國有土地上傾倒並留下垃圾,以及開墾土地等。
議員娜蒂雅(宏茂橋集選區)參與法案二讀辯論時說,過去曾有年長者在國有土地打造秘密菜園、擺放小型祭壇,甚至露宿在叢林裏。“這些退休年長者的活動讓他們重回較簡樸的時光,而且一般不會危害自身與他人。對他們來說,支付更高額罰款可能非常困難。”
目前,國有土地違例行爲可判罰款不超過5000元,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法案將罰款金額提高至5萬元,違例者同樣可面對最長六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拉哈尤說,過去10年只有五起充公土地的案件,由于這涉及私人業主的權利,當局通常只在接獲通報稱該土地構成公共安全與健康隱患時,才會采取這類行動。大部分廢置土地涉及後巷或側巷等不適合獨立發展的地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