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屍報告指死者的死因爲頭部重傷導致。法醫指出,該傷勢是鈍力撞擊後腦勺所致,有可能是在他往後摔時,後腦勺撞擊到地面。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3年2月3日的《新明日報》。
35歲的蔡金偉(音譯,銀行職員)星期五早上(2月3日)承認一項蓄意傷人導致他人重傷罪,指他于2021年12月25日早上約10時40分,在後港5道第328座組屋樓下,用橄榄球“抱截式”(ruck clear)撲撞74歲的黃速龍(退休人士),導致他後腦勺撞地,頭顱骨骨折,最終傷重不治。
據悉,被告在讀書時是一名橄榄球球員。
救護車抵達後,馬上把死者送往陳笃生醫院急救,可惜回魂乏術,死者當晚10時在醫院的加護病房中逝世。
主控官庭上播放的視頻可見,被告刻意倒退,半蹲式地蓄勢沖向死者的方向。
這時,被告見老翁扶著拐杖從九米處向他走去,決定沖向對方,他用右肩撞上老翁的腹部,導致老翁往後摔,後腦勺重擊地面。
調查揭露,案發當天早上約10時37分,被告吃完早餐正在回家的路上,經過事發地點時,看見老翁正坐在凳子上抽煙。
見老翁倒地後毫無動靜,被告立刻報警。
被告掏出手機拍照,邊拍邊指責老翁在組屋底層抽煙的行爲。老翁不滿,繞著柱子追著被告,而被告卻能輕松地倒退閃過,往電梯口走去。
不滿老翁在組屋底層抽煙,壯漢拍照又對質,見老翁扶著拐杖向他走去,壯漢竟往後退了幾步,一記橄榄球“抱截式”地將老翁撲倒,結果老翁的後腦勺撞地,當晚在醫院宣告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