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說,受害人左手傷勢嚴重,雖然沒有導致左手永久喪失機能,但這是由于受害者接受手術和康複治療。從2022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11日這一年多期間,受害人的左手機能受損,拿了119天的住院假,因此控方請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6至18個月。
根據醫療報告,兒子的左前臂有一道九公分長的傷口,深至見骨,左手腕、左右大腿,以及右肩都有四至六公分長的傷口。他當天送院後接受修複神經和縫合傷口等手術,在1月10日出院,並拿了119天住院假療傷以及接受康複治療。
兒推父親從背後扣住 父掙脫怒砍刀傷見骨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14個月又一周。(人名譯音)
父子二人因此爆發激烈爭吵,對著彼此怒吼,爭執過程中兒子推了被告一把,還從背後扣住被告。被告掙脫後,一氣之下跑到廚房拿起約19公分的菜刀砍向兒子,導致兒子多處受傷。
父親不滿兒子未經同意打開他的信件,父子倆起沖突,父親怒火中燒拿菜刀砍兒,導致兒子身上多處受傷。父親星期四(5月18日)被判坐牢14個月又一周。
當天下午1時許,被告與兒子楊俊凱(26歲)以及妻子都在實龍崗北3道第546座組屋家中。兒子發現被告爲了他打開信件一事責罵母親後,質問剛睡醒午覺的被告。
被告楊志馳(64歲)面對一項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導致他人重傷,以及一項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他星期四在庭上承認其中一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2年1月8日早上告訴妻子,兒子未經同意打開他的信件,但囑咐妻子不要向兒子提起此事。
庭上也揭露,楊俊凱目前已搬離家中,不再與被告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