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遇過家屬在死者去世6個月後才請我們清理住所,可能是要將房子出售或出租。”
《新明日報》報道,首起發生在5月5日,死者是住在14樓的馬來男子(41歲)。同層鄰居伊斯(31歲,送餐員)受訪說,死者估計去世三四天後,遺體發臭才被人發現。“我聽說死者有哮喘病,但不清楚死因是什麽。”
清理公司:家屬委托才能入屋
居住在9樓死者單位對面的納福(16歲,學生)說,臭味使他睡不好覺。
記者星期四(8日)走訪組屋,受訪居民稱14樓的氣味已散去,9樓的樓道沒有異味,但在10樓樓梯間仍可聞到腐臭味。
清理往生者住所不易,需“全副武裝”,也得使用特殊化學物品。
拉曼說,創傷清理一般上需要3小時至8小時。清理時,創傷清理工必須穿上全身的防護衣和面罩。使用的清理産品也不是商店可以買到的清潔劑或空氣清新劑。
第二起則發生在6月2日,死者是住在9樓的華族男子(51歲)。
同層居民王先生(63歲,司機)告訴記者,他在5月31日聞到異味,隨後氣味越來越重,便發現是來自旁邊單位。幾天後,附近鄰居無法忍受,隨後打電話報警。警察在6月2日上門,才發現51歲的男住戶已去世多天。
警方受詢時證實,在5月5日與6月2日分別接獲上述報案。初步調查已排除他殺的可能,而5月5日的案件則還在調查中。
“我們有自己的供應商,會提供我們特殊的化學清理産品,這種産品可以有效的清除腐爛物,血迹,體液等,還可以除臭。”
“上周五警方打開門,臭味迎面而來,當天晚上睡不著覺,第二天足球訓練都沒有精神。”納福也說,他曾聽死者告訴父親自己有心髒問題。
DDQ Services老板拉曼(41歲,右圖)告訴記者,一般家屬會通過警方或殡葬業者聯系他們。當局調查結束和屍體被移走後,他們才能進門清理。如果沒有家屬的委托,他們不能隨意進屋清理。
“雖然他們把遺體移走,但氣味還是很大,尤其是刮風時,那股腐臭味難以忍受。我每天都要用消毒水噴幾次,但還是有味道。”
短短一個月內,印度士路同座組屋先後有兩起腐屍案,遺體發臭才被發現,雖然遺體已搬走,但鄰居投訴依然可以聞到腐臭味。
這兩起腐屍事件都發生在裏峇峇利路一帶的印度士路(Indus Road)第79座組屋。
用特殊化學物 需“全副武裝”
專門清理往生者住處的公司表示,只有死者家屬才能聘人清理往生者住處。
拉曼也說,有時家屬也不願額外付錢清理往生者的住處。
“就算是建屋局也不能貿然聘請我們到單位清理,除非實在找不到往生者的家屬,親戚,朋友和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