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成藥注冊批文
公司石家莊以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新加坡衛生科學局(HSA)核准簽發的“中成藥”注冊批文,批准連花清瘟膠囊符合新加坡中成藥標准注冊。
新加坡金融從業者點評”新加坡中成藥批文“ “以嶺藥業表示,本次連花清瘟膠囊獲得新加坡中成藥注冊批文,標志著公司具備了在新加坡市場以藥品身份銷售該産品的資格,對公司拓展海外市場帶來積極影響。” 公告說在新加坡以“藥品”身份銷售的表述在面對國內的投資者和公衆時顯得不夠嚴謹。 中國藥監局將中藥和西藥都歸在“藥品”類別下監管。但新加坡對中成藥和西藥的監管屬于不同的類別有巨大差異。對中成藥的注冊要求類似保健品,並不要求提供藥理分析、臨床試驗數據等。本質上,新加坡並不把中成藥當做“藥品”來監管,也就是中成藥進不了醫院和診所的藥品目錄和藥櫃上。 (來自hang)
新加坡衛生局對中藥抗疫的官方表述 新加坡衛生科學局(HSA)只是批准連花清瘟注冊,沒有說認可它是新冠治療藥品。 衛生科學局則在網站提醒公衆,目前沒有證據顯示任何保健品或中藥材等等,能專門就2019冠病病毒,有治療或是提升免疫力的效用。附官網原文和中文翻譯:
很多賣家及企業(例如中藥行、保健品零售商和多層營銷公司)也宣傳了一系列能夠預防或對抗新冠病毒的産品。衛生科學局已檢測並刪除了一百多個此類産品,並發出警告。産品包括保健品、中藥、草藥和益生菌。網上銷售的“紅參”和“夏威夷螺旋藻”等保健品被宣傳爲“對冠狀病毒有好處”,在中醫診所銷售的草藥香精小袋也被推銷可幫助“預防冠狀病毒”。其他産品具有諸如“用這種免疫系統增強劑預防新冠”和“使用Vit C預防COVID-19”的聲明。
這些産品大多數用于一般的健康和保健作用,並無科學證據表明這些産品可預防或治療新冠病毒。這些誤導性的說法,導致人們以爲可受到完善的保護或對病毒有免疫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