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獲悉,2018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以下簡稱“菁英計劃”)正式啓動。今年是廣州第8年實施“菁英計劃”,截至去年,菁英計劃”共派出229名優秀學生到國外深造,學成歸來的菁英學子,他們分布在各領域創業就業,爲廣州市經濟、文化、教育、科技、人才貢獻著自己的力量,逐步成爲各領域的骨幹人才。
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于2011年開始實施,該計劃是瞄准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選派一批優秀青年人才到國際知名高校的相關專業,師從一流導師攻讀博士學位或進行博士聯合培養,爲廣州發展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提供人才儲備。
“菁英計劃”資助對象培養類別分爲意向培養和定向培養兩類。意向培養人員指申報時具有學成歸國後服務廣州的明確意向,但尚未明確具體服務單位的在冊學生;定向培養人員指申報時已明確學成歸國後在廣州的服務單位的在冊學生及廣州市屬(含區屬)企事業單位的優秀在職人員。
爲什麽選擇“菁英計劃”?先聽聽過來人怎麽說
2018年“菁英計劃”網上系統申報截止日期爲2018年5月31日;報送紙質申報材料的截止日期爲2018年6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根據已出台的《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實施辦法》相關規定,2018年“菁英計劃”的主要選派範圍及標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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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類別與範圍
選派類別
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碩博連讀研究生, 碩士研究生階段不予資助):留學期限爲36-60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爲准;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課題研究):留學期限爲6-24個月,具體期限以聯合培養雙方確定的時間爲准。
培養類別
意向培養人員指申報時具有學成歸國後服務廣州的明確意向,但尚未明確具體服務單位的在冊學生;
定向培養人員指申報時已明確學成歸國後在廣州的服務單位的在冊學生及廣州市屬(含區屬)企事業單位的優秀在職人員。
同等條件下本項目優先資助定向培養留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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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學校、專業範圍及生源
留學學校:原則上應爲全球列前200名的國際知名高校或排名前100名的學科領域,具體排名以上海交大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最好大學網)、QS世界大學綜合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爲參考,以2018年度最新發布榜單爲准。申請院校不在教育部公布的海外正規院校名單中不予考慮。
留學專業:根據《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2016—2020年)》中的重點支持産業領域,留學專業應爲現代服務業、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産業、都市型現代農業、海洋經濟業,包括金融業、物流業、信息服務業、電子商務業、科技服務業、會展業、商務服務業、文化産業、旅遊業、體育産業、健康服務業、家庭服務業、養老服務業、教育産業、房地産業、飲食業、汽車産業、電子信息産業、石化産業、先進裝備産業、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與健康、新材料與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新能源與節能環保、時尚創意的相關專業。
生源:本項目接受廣州地區具有博士學位授權點高校、科研院所的在冊全日制優秀學生;與廣州市簽署“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合作協議的國內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在冊全日制優秀學生;國家“985工程”高校及港、澳、台地區名列全球前200位高校的在冊廣州市生源全日制優秀學生;廣州市屬(含區屬)企事業單位的優秀在職人員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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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方式與標准
意向培養留學人員和定向培養留學人員資助經費均由市財政全額承擔,從“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經費中列支。
資助選派留學人員留學期間的生活費,並提供往返1次的國際旅費。國際旅費標准爲歐美地區人民幣0.8萬元,亞洲及澳洲地區人民幣0.6萬元。生活費的資助標准爲人民幣1.3萬元/月。
本項目不接受已獲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但未執行人員的申請,以及本項目已經資助過的人員申請。一經接受“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經費資助,申請人一律不得接受其他任何項目的資助,否則,視爲違約。
具體申報條件及材料要求掃描下方二維碼查看
來源 | 廣州留學服務中心、神州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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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神州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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