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理財
劉崇瑜
理財因人而異。
無論是切入的角度、著重的要點、采用的工具或使用的方法,都應該依據自己的需要、能力和具體情況而定。
而理財的概念、理論和策略,雖有它們施展功效的時候,卻非放之四海而皆准。
就如買定投余(buy term and invest the rest)投保概念,因利弊參半,長期以來是主張定期險(term plan)和主張人壽險(wholelife plan)兩個陣營爭論不休的議題。本文將探討該策略本質上的利弊、落實的條件,以及面對的局限。
此前,須先聲明:本文討論的保險只包含身亡、重度殘障和重大疾病這三種風險,但不涉及定期險中的可多次賠付(multiple payout)重大疾病保單,亦不包括人壽險中的儲蓄保單。
“買定投余”是個曆久不衰,又具爭議性的理論概念。
買定投余指的是,在兼顧保障財富與創造財富兩大財務目標的前提下,爲了把當下的有限資源用到極致,選擇以保費較低的定期保險替代保費較高的人壽保險,再攢下兩種工具之間的保費差額,盡數用于長期投資。
如此一來,買定投余不僅有望以更少的錢購買更高的投保額,還可避免因保險負擔而錯失投資的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這看似一舉兩得,近乎兩全其美的策略,對許多人來說,有著巨大的魅力。
不難想象,最熱衷買定投余的群衆,主要是初入社會工作的年輕人,以及投資有些年曆的投資者。
年輕人若急切地想追求投資回報,又想打好風險管理基礎,但如果又礙于有限的財務預算,目光自然會投向能夠雙管齊下的策略或工具。另一方面,投資者著重創造財富之余,多半還把保險費用擺在投資成本的對立面,但爲了以防萬一,只想尋找最低廉的保險工具。
買定投余雖說是策略,實質上更像一種取舍;降低處理保險的預算,以便提高投資的金額。這或許也反映了一種心理差異,相對觸摸不到且平淡乏味的保險,人總是更傾向于觸手可及又充滿刺激的投資。
當然,主張定期險的背後,不乏對不良經紀爲賺取傭金而兜售昂貴保單的疑慮。既然如此,兩個陣營爲何還喋喋不休?這個議題之所以曆久不衰,主要因爲市面上仍舊充斥著不同的人壽險、定期險,以及年輕人推崇的投資聯結保單(investment-linked policy,簡稱ILP)供投保人挑選。具爭議性,則是因爲支持與否定的雙方,各持充分且合理的論述、論證和見解。
金錢的挪動除外,真正的節骨眼在于落實買定投余理論的條件;要想實踐預期的願景,務必具備幾個大前 提:
■個人投資能力
所謂的能力不僅包括投資組合與策略的設計、駕馭金融工具的能力,還有承擔市場風險的心力。後者往往是成敗的關鍵,然而能在高壓下做出明智決策的投資者並不多見。
■嚴控余額能力
理想與現實之間總有差距,通過定期險“省下”的金額,最終能否真的注入投資,往往是個未知數。若無事先設置強制性的投資儲蓄,金錢每每在人性的弱點中流逝。
倘若上述任何一環出現狀況,勢必影響最終的投資目標。要是決策接連犯錯,甚至會適得其反,在定期險期滿之際,保障與財富皆落空。
■保費償還能力
定期險只提供固定年限的暫時性保障,每隔一段時間(五年、10年等)便得續約,保費亦會依據年齡重新調高。除此,由于這種保單沒有現金值,如若忘了繳付保費,便會迅速斷保。
另外﹐某些保單在每回續約時須要重新申報健康證明。倘若健康欠佳,失去受保資格﹐便無法續保。
■後續終身保障
定期險本非長遠計,保單終究會結束,但風險依舊在。買定投余的後續,便是從多年累積的投資額中,挪出等同的金額“取代”定期險,投入風險極低的金融工具,以備不時之需。
假設在策略終止後,亦或在退休期間,沒及時補上應有的保護層,便會形成保障缺口(protection gap),對退休金而言,無疑是一顆定時炸彈。
細察之下,無論是年限較短、續約較勤的保單,或是投保期長達數十載的保單,定期險累計的保費有可能與對應的人壽險相去不遠,尤其是限期繳費(limited payment)的人壽險。
作爲理財工具,定期險與人壽險之間並無優劣之分。若把人壽險視爲“買房”,把定期險視爲“租房”﹐或許更能說明兩者不同的價值主張。
人壽險提供終身或至99歲的保障,相對定期險的“暫時性”保障,較無後顧之憂。作爲分紅保單,還可累計現金價值,換來更高的賠付額亦或退保金,甚至能在必要時“借”出來使用。某些99歲到期的保單,投保人還有望獲得一筆一次性的期滿福利。
最終,選擇人壽險或定期險本身亦無對錯,全取決于情況所需,以及更認同的價值主張。唯有一件,決定點應以上述爲依據,而不是只著眼于保費數字的多寡。
再則,財務情況會隨著時間改變;之前能力不及,做不到的,只要健康許可,仍可在日後補上。
投資聯結保單的隱憂
衆多金融産品中,最能體現買定投余的工具,莫過于投資聯結保單(ILP)。
該保單不僅保費低廉,還同時提供投資回報和保險保障,深受年輕人喜愛。此外,投保人還可不時安排短暫的“供款假期”(premium holiday),免受保費的負擔,甚至變賣部分投資套現。
但是,所有的便利均有代價。
繳付保費後,保費一般會先盡數投入信托基金,以賣方要價(ask price)認購單位。事後,在支付行政費、死亡險(mortality insurance)、疾病險(morbidity insurance)等費用時,再以買方出價(bid price),賣掉等值的單位。
要價與出價之間的差距,便形成保單的一種成本。
此外,類似上述的定期險續約,保險費用不僅逐漸升高,增幅還會在55歲和65歲之間加速,以疾病險費用的增速爲最高。
倘若所有費用合計,已超出了同期的保費,保單便根據該超額費用,賣掉等值的投資單位來補缺。屆時,要是選擇維持現狀,就得看保單裏的投資額能撐多久了。
這個年輕人心儀的工具,亦未必是毫無隱憂的長遠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