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孩子性侵行爲日益增長,無論是發達或發展中國家,我們都聽到很多這樣的報道。
本報告爲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基金(以下簡稱“女童保護”)和北京衆一公益基金會共同發布。其中,性侵兒童案例統計部分,數據來源于2018年度媒體公開報道案例(含各級檢察院、法院的官方網站和認證賬號公開的案例);兒童防性侵教育調查部分,數據來源于對31個省份的家長進行的線上問卷調查。
需要注意的是,本報告中性侵兒童案例數據僅基于當年公開報道的案例,並不等同于全年性侵兒童案例總量。學界的共識是,由于諸多因素,性侵兒童案例難以全部被公開報道和統計,被公開的案例僅爲實際發生案例的冰山一角。
2018年“女童保護”所監測統計的案例中,有相當一部分案例是多名兒童受害,年齡既有14歲以下,也有14—18歲這個年齡段。我們發現,14—18歲這個年齡段兒童近年來被性侵的案例也呈高發趨勢,因此本次報告內容較以往進行了調整,統計數據納入了受害人爲14—18歲這個年齡段的案例樣本。
此報告爲“女童保護”連續第6次發布,旨在呼籲社會各方關注兒童被性侵和防性侵教育缺失的嚴峻現狀,爲相關機構提供這一領域的參考資料。“女童保護”認爲,在保護未成年人隱私等權益的前提下,相關部門和機構應加大案例公開力度,以起到警示作用,爲相關研究提供數據,進一步推動相關法律和制度完善。
“女童保護”團隊于2018年發起成立北京衆一公益基金會,也持續關注兒童性侵嚴峻形勢,並聯合相關機構開展更多保護兒童權益的公益助學活動。
一、2018年性侵兒童案例數據情況
1. 2018年曝光性侵兒童案例317起,受害兒童逾750人
“女童保護”統計,2018年全年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18歲以下)案例317起,受害兒童超過750人(表述爲多人受害但沒寫具體人數的,按3人計算)。2013年至2017年,每年全年媒體公開報道的14歲以下兒童被性侵的案例分別是125起、503起、340起、433起、378起。
從案例總數上看,2018年數據相比往年相對較低,主要與統計方面的客觀原因有關。例如,2018年不少地方法院發布了性侵兒童的典型案例,但媒體報道中只提及案件名稱而未描述相關案情基本信息,“女童保護”在統計時未將這類案例收錄;由于主要搜索引擎規則改變,按照此報告樣本來源要求,案例收集相對困難。同時,由于案例特殊性,受社會認知、風俗習慣、傳播規律等因素影響,媒體報道案例數量的相對浮動也屬正常現象。
2. 遭遇性侵人數中女童超九成,12~14歲年齡段兒童受侵害比例高
據“女童保護”統計,2018年公開報道性侵兒童案例的750名受害人中,女童遭遇性侵人數爲718人,占比爲95.74%;男童遭遇性侵人數爲32人,占比爲4.26%,這一比例較前幾年略有下降。媒體公開報道的男童被性侵案例少,並不能說明男童面臨的風險低。“女童保護”多次強調,男童被性侵現狀同樣不可忽視,也更具有隱蔽性;同時相關法律也存在缺失情況,維護權益面臨更大的困難。也因此,“女童保護”兒童防性侵課程爲男女同堂,男生女生都需要保護。
在750名受害人中,14歲以下的比例爲80%,年齡最小的爲3歲;14~18歲的比例爲10.40%。細分年齡段來看,7歲(不含)以下占比21.33%,7歲~12歲(不含)占比26.80%,12歲~14歲(不含)占比31.87%,14歲~18歲(不含)占比10.40%,另有9.60%的受害人表述爲“未成年人”或“兒童”,但無詳細年齡。從數據可以看出,被性侵兒童中,總體上14歲以下的占了大多數,其中7歲~14歲占比58.67%,爲近六成;12歲~14歲年齡段的占比31.87%,相對較高,這也說明了兒童自我保護基本知識、防範意識和能力並未隨年齡同步增長,開始步入青春期的孩子同樣迫切需要加強防範教育。
無獨有偶,從2015年至2017年
新加坡社會和家庭發展部(MSF)
也接到了越來越多的兒童性侵案件
光是去年就有181起
比2016年增加74起
比2015年增加99起
一個個數字對父母來說
何止是觸目驚心!
無論是性誘或恐嚇,被告在性侵受害者後,通常要小朋友保密。一些受害者也因擔心被告對家人不利,不敢聲張,結果被蹂躏了幾年。
有的則是無知,不知自己遭非禮或性侵。
本地家長對性教育向來比較敏感,對于讓幼兒上預防性侵犯課程,一些家長也有所保留,甚至反對。
什麽年齡才適合傳授性知識?性教育應該由學校還是家長教導?
第一,
在不久前,美國堪薩斯大學的一個《What Were You Wearing》(“被性侵時,你穿什麽”)展覽中,陳列了18名性侵受害者在性侵當場所穿的衣服,其中一件衣服是這樣的。
被害者說,“我當時穿的泳衣。我們一起玩了一整天的獨木舟,特別開心。但當我在換衣服的時候,他們闖進了我的房間……”
早些年的報道中,性侵基本上都發生在月黑風高的晚上,性侵犯也都是陌生人。後來隨著媒體的曝光,我們發現越來越多是認識的人,包括朋友、教練、老師、家長。
很多加害者會爲自己的行爲合理化。比如一個性侵女兒多年的父親,他說女兒向他表達了自願的想法,而自己是爲了和女兒變得更親密,甚至在看守所裏都不願爲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爲低頭。
第二,
性侵者大多爲家庭成員和鄰居。近幾年來,校園性侵更是社會最關注的話題之一,特別是在一些邊遠地區或留守兒童當中發生的頻率更高,一般一發現性侵案件就是10個、20個的孩子受到侵害。
在廣東、重慶等很多檢察院裏的數據我們看到,針對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裏,至少75%以上是性侵案件。
美國有一個數據表示,20%的女孩在18歲之前遭遇過性侵,男孩也有10%。
香港有一個統計數據說,0到12歲的未成年人遭遇性侵,56%是家庭成員作案,還有另外15%是鄰居,陌生人只占到17%。
第三,
被性侵者大多衣著保守,在前面提到的《What Were You Wearing》展覽裏,只有一件當事人的衣服是我們看來比較暴露的衣服。
我們必須要明確一個概念——遭遇性侵絕對不是被害者的錯。無論他/她做了什麽事,穿了什麽衣服,甚至喝了酒,都不是被性侵的理由。
第四,
從很多案例裏我們能看到,大多數性侵都是有提前預謀的。特別是當我們發現熟人作案率越來越高時,就更可以推測出,在作案前,性侵犯會進行一系列的准備。
在北京出過這樣一個案例,一個16歲的小女孩被朋友帶去玩,一個男孩子說要跟她交朋友,她不同意,結果被暴打。結果帶她去的女孩朋友說,你都不是處女了沒有關系的。原來這是一個設下的圈套,帶她去的女孩也是從犯之一。後來女孩被強制猥亵、多人輪奸,而這些男孩子都是十六七歲的未成年。
第五,男性孩子被性侵後很難取證。隋老師接觸過的個案中,有一個6歲的小男孩常年被他的叔叔性侵。徐老師也處理過一個河北中學生的案子。這個男孩子他被性侵後,坐都坐不下來,肛門重度糜爛,家裏花了很多錢,也向各個部門反映投訴,但都不被認爲這是一種強奸或性侵行爲。
預防性侵,從小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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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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