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衆踢爆,兀蘭一手機店當“錢幣兌換商”,讓顧客用新元“兌換”人民幣,通過手機充值微信錢包。對此,受訪律師表示,若沒有申請執照,就算觸法。
有公衆近日向《新明日報》爆料,兀蘭一帶的一間手機店,除了賣手機、配件、電話卡,還張貼海報,提供“微信紅包”充值服務。
由于微信目前只能用人民幣交易,手機店向顧客收新元後,會替顧客的微信錢包充值。有公衆認爲,這是變相的“錢幣兌換”服務,擔心不妥當。
5種兌換率
根據讀者提供的照片,海報注明5種“兌換率”,包括15新元可兌換50人民幣、26新元可兌換100人民幣,以及250元則可換來1000人民幣等,用來充值“微信紅包”。根據換算,手機店給予的“兌換率”僅介于3.33至4左右,比市面上4.75左右低。
事後媒體《新明日報》記者實際走訪手機店時,有顧客透露,手機店壓低兌換率,並把差價視作手續費。
不願具名的男公衆表示,他剛花了26元充值100人民幣的微信紅包。 “雖然不太劃算,但正好想在中國網站上購物,但微信余額不夠付款,又無法找到中國親友幫我充值,所以才找他們轉賬。”
對于上述的生意模式,陳其玉律師受訪時表示,做法可算是錢幣兌換,而在本地從事錢幣兌換,必須向金管局申請執照,若手機店無執照經營,就觸犯了法律。 “雖然顧客沒換得鈔票,但手機上的外幣存款也被視作是‘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