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ber撤銷清盤●後續
胡淵文 陳婧 韓寶鎮 報道 [email protected]
受訪人士指出,公司接受司法管理時,往往已到了非常遲的階段,因此投資者也許得寄望于公司被反向收購。
石油服務公司Swiber控股撤銷清盤申請,轉而計劃接受司法管理,爲投資者帶來一絲希望。不過市場人士指出,在本地通過司法管理成功扭轉業務的例子非常少見,投資者也許得寄望于公司被反向收購。
Swiber控股上周五深夜宣布有意接受司法管理,有投資者認爲比起清盤,這較可能會多拿回些錢,更有人期望公司能扭轉困境。
新加坡證券投資者協會(SIAS)會長大衛·傑樂(David Gerald)說:“這是個更好的決定,公司有可能注入新業務或進行反向收購。這爲股東帶來希望。”
吉布森律師事務所(Gibson,Dunn & Crutcher)合夥人李德龍受訪時說,對所有人來說,清盤的影響更糟糕,這意味著公司沒有任何繼續業務的希望,而無抵押債權人(unsecured creditor)幾乎無望收回債務的全額價值。
奕豐集團(iFAST Corp)債券及投資組合管理助理總監林偉德受訪時說,清盤意味著公司會賤賣(fire sale)資産,債權人可能會更早獲得付款,但無抵押債權人不太可能拿到多少錢。
司法管理則允許公司有一段時間來重組業務和債務,部分業務可照常經營,公司也會獲得債務延期償付令(moratorium),以幫助公司“康複”。
摩根路易斯—騰福(Morgan Lewis Stamford LLC)合夥人葉勇強和雷安智指出,司法管理的一個好處是上市公司可以出售上市地位或通過反向收購,注入新業務和資産,從而爲債權人提供更多價值。上市公司若清盤,往往無法轉讓上市地位或被反向收購。
不過李德龍指出,司法管理的機制從1987年推出以來的紀錄不佳,很少有公司在接受司法管理後能成功重組,恢複正常運作,這背後有多個原因。
他認爲,這可能是因爲“公司接受司法管理時往往已經到了非常遲的階段,公司的財務、業務和資産已惡化到沒有什麽重生希望的程度”。
葉勇強和雷安智指出,法庭會委任司法管理人取代管理層來管理公司,而前者往往不熟悉公司的業務,對公司帶來沖擊。
林偉德指出,Swiber事件沖擊其他業者,這意味著面對困難的公司要提早行動防止公司面對資金流動問題,並及早做出再融資安排。他注意到有更多石油與天然氣業者作出更多披露,預計接下來更多公司會盡早披露他們的重組計劃和業務信息,也趁早與債權人溝通。
Swiber無法支付票息
2018年到期債券違約
Swiber控股昨天宣布,于2018年到期的1億5000萬元債券違約,無法支付定于今天(2日)支付的票息。
另一方面,Swiber控股子公司、離岸支援船舶供應商Vallianz昨天提供更多業務信息,以安撫人心惶惶的投資者。集團說,Swiber的情況對集團業務影響屬于“可控制範圍”,集團對Swiber的依賴已有所減少,在2015財年,集團來自Swiber控股的營收占了34.6%,到了2016財年第一季已減至20%。Swiber是Vallianz最大股東,持有該公司25.15%股權。
Vallianz昨天起9.1%至2.4分,是全場最活躍交易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