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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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慧敏 報道
張啓明(假名)剛接到風聲,公司有意解散他目前工作的部門,春節後他很可能失業。
他今年50歲,和妻子聯名擁有一間五房式組屋,住了23年,房貸幾乎已還清。三年前,夫妻聯名買了一間小公寓,現在每個月須供4000多元的房貸。
雖然家庭收入上萬元,不過兩個孩子還在念書,家庭開銷大,又不知道能否在短期內找到工作,張啓明心裏難免彷徨不安。
失去工作後,他手頭上的數萬元現金儲蓄,估計很快就會消耗完。因此,金融業者建議他應該趁失業前,趕快爲房貸再融資,減少每個月的現金流失。
一旦公寓完工,他應該盡快將公寓租出去,換取租金收入來補貼日常的生活。
房地産業者指出,目前的租金市場趨軟,再加上大量的新項目完工,許多剛完工的房子都在尋找租戶,競爭相當激烈。爲了爭取租金收入,有些屋主甚至铤而走險,通過Airbnb等出租平台,將房子以少于六個月的短期租約違例租出去。
不過,仍然有一些屋主因爲各種原因不願考慮某些國籍或種族的租戶,或者因爲一些裝修、電器和家具要求,而將一些潛在租戶拒于門外。其實,如果租戶願意簽署較長的租約,相對有誠意,屋主不妨認真考慮租戶提出的條件。
金融業者也提醒,如果提前聽到風聲,知道飯碗可能不保,屋主們應該事不宜遲,馬上安排再融資,因爲等到真正失業後,可能就不符條件,無法再融資。
這是因爲按照目前的總償債率(TDSR)條例,借貸者每個月攤還的房貸不得超過月收入的60%。換言之,借貸者一旦失業,沒有了月收入,幾乎就無法再融資。
失業前再融資“一石三鳥”
即使張啓明手頭上還有五萬元的現金儲蓄,銀行會將款項等同四年的收入,也就是每個月1042元的月收入來計算。按60%的TDSR條例,也就是說,即使他沒有其他債務,每月最多只能安排到大約600元的房貸。
不過,如果他在失去工作之前再融資,就可以達到“一石三鳥”的效果,一是可以分更長的時間攤還房貸、二是可以支付相對較低的房貸利率、三是能夠鎖定固定利率,以免利率在未來三年內大起大落。
張啓明在三年前買下這個小公寓時,只有47歲,由于新房貸最多只能借到65歲,因此他頂多只能分18年攤還房貸。
如果現在再融資,在再融資條例下最多可以借到75歲,他可以分25年攤還,以彙豐銀行目前提供的1.75%三年固定利率來計算,每個月的房貸估計可以縮減至3000元左右,顯著減少現金的流失。
金融業者透露,一些屋主也通過再融資的方式,套現來應付失業後的生活。
假設一名屋主趁2009年樓價低的時候買下一個公寓單位,市價大約70萬元。現在公寓的估價還有100萬元,如果屋主選擇再融資,估計可以借到估價的80%,也就是80萬元。扣除過去八年使用公積金存款來繳付的大約15萬元,再扣除大約50萬元的未清房款,剩余的15萬元就是屋主可以套現的款項。
如果能套現15萬元,這名屋主至少不用擔心未來三四年的房貸,可解決眼前的燃眉之急。如果樓市能在2020年回彈,屋主或許就能脫售房子,擺脫目前的財務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