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兩天,全國首部文旅地方法即將正式施行。
2019年11月29日,《河南省旅遊條例(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由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有10章103條,針對旅遊管理體制、門票減免、文旅融合、民宿發展、帶薪休假等都作了相關規範。
具體來看,在旅遊管理體制上,《條例》明確健全文化和旅遊行政執法機構,配備執法人員。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了文化和旅遊綜合協調機制,明確了文旅部門對旅遊業的行政執法權。
在門票減免上,《條例》規定,依托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應當對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免票。與此同時,殘疾人、現役軍人、人民警察、國家消防救援人員等特殊人群納入免票範圍。與此同時,《條例》還規定,紅色旅遊景區應當免費向公衆開放。
在民宿發展上,《條例》首次明確了“民宿旅遊”的法律地位。《條例》指出,在鄉村和旅遊景區、風景名勝區等特定區域,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租賃他人住宅,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牧副漁生産活動,開辦民宿,爲旅遊者提供住宿、餐飲等服務。
與此同時,《條例》建議,民宿的建築、設施設備和經營服務應當具備必要的治安、消防和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有關部門應當簡化手續,提高辦事效率,支持和促進民宿業發展,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在文明旅遊方面,《條例》明確,刻畫或塗汙文物將被罰款。
與此同時,《條例》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確了文化和旅遊部門對景區的執法權。《條例》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和河南省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文化和旅遊行政執法機構,配備執法人員。執法人員可以對景區內非旅遊開發活動、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各項違法行爲進行罰款。
在政府與旅遊企業合作方面,《條例》指出,不少政府部門在舉辦各種活動時,雖然很想用旅行社等旅遊企業提供的會議組織、住宿安排等服務,但總是怕人說“閑話”,票據不好報銷,因此甯可多掏費用,也不敢與旅行社合作。《條例》針對這個現象,進行了規定:旅遊企業可以參與政府采購和服務外包。出具的合法票據可以作爲報銷憑證。
而在旅遊企業經營方面,《條例》規定,賓館、飯店、景區等旅遊企業執行一般工業企業標准,用電用氣成本將大幅下降,以降低整個服務價格,吸引更多外地遊客到豫觀光旅遊。
在旅遊購物方面,《條例》一方面規定各級政府要積極開發各種特色旅遊商品,建立大型購物中心,滿足遊客需求,一方面又規定了要自願購物。如果誘導、強迫遊客購物,將被罰款和吊銷導遊證。
在帶薪休假方面,《條例》強調依法落實帶薪休假制,解決節假日擁堵症,把大量的集中出遊變爲平時錯峰出遊。這是一個疏導的法條,旨在通過法定促進,引導適時出遊、適度出遊,提高旅遊的舒適度和遊客的體驗度。
來源: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