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麗雲 報道
周英漢企圖棄保潛逃,以100萬元保釋他的擔保人,有沒有違反保釋條件?保金又是否會被全額充公或只是部分?
受訪律師看法不一,有的說周英漢並沒有成功逃脫,擔保人在出庭向法官解釋保金無須被充公時,只要理由充分,能證明他有履行應盡職務,但被告還是逃走,就能保住所有保金。
但也有律師認爲,企圖潛逃的行爲已違反保釋條件,保金肯定充公,充公額待法官決定。
黃恒毅律師(Characterist LLC)說,從技術上來看,周英漢還沒潛逃,“須考慮的是擔保人做了多少來確保周英漢不會離開。”
他說,擔保人須證明自己采取了合理措施,包括每天聯系被告以掌握對方的行蹤,預防被告潛逃。法官則會裁定擔保人是否完成職務。如沒有,才來決定保金的充公額,充公額取決于違反保釋條件的“幅度”、充公後對擔保人家眷的經濟影響、擔保人在被告潛逃後的行爲,以及被告不出庭有合理解釋等。
黃國彥律師(Fortis Law Corporation)說:“保金充不充公,得看擔保人到底盡了什麽職責,而不是潛逃成不成功。就因被告潛逃,不代表保金須全數充公。我們處理過一個案子,被告逃走了,擔保他的父親保住40%的保金。”他說,如果被告潛逃被捕是因擔保人舉報,那擔保人在向法官解釋保金不該被充公時,將是“很強的求情因素”。
一名不願具名的資深刑事律師說,保金完全不充公須有特殊情況,比如被告突然死亡無法出庭、發生意外在醫院救治、被警方逮捕等。他說,要法庭批准才能離境是保釋條件之一。保釋條件未必寫出“企圖”,但任何罪行都涵蓋“企圖”,像企圖偷竊也是罪。“企圖離境也等于違反保釋。即使周英漢的擔保人在他被捕的前一晚,還跟周英漢通過電話,保金也還是肯定被充公,只是充公多少而已。”
另一不願具名的高級律師也認爲,保金會被充公,但充公額會“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