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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普通市民的角度來理解常見的經濟和財經術語和課題。
呂愛麗 報道
經常有上市公司接獲收購獻議之後,被市場認爲收購價偏低。收購方還有可能提高收購價嗎?
我們可以從以往的案例來了解,爲什麽收購方提高或必須提高收購價。
過去幾年,市場印象最深刻的個案之一應該是傲勝國際(OSIM)。傲勝國際集團總裁沈財福于2016年3月向公司股東提出全面收購獻議,收購價原本是每股1.32元。由于市場反映收購價低于分析師給予的目標價,傲勝將收購價調高到1.39元,同時表明這是最終收購價。
此收購價也根據股東是否獲得每股2分終期股息而調整。未獲得終期股息的股東,收購價爲每股1.39元;而獲得終期股息的股東,收購價則爲1.37元。
收購方宣布調高收購價的同一天,在公開市場以每股1.38元至1.39元收購了大約2.29%的股權,高于除息之後的最低收購價1.37元,因而違反了新加坡收購與合並准則。根據准則,收購方若以較高的價格收購了部分股權,公司也得向其他股東提出同樣的收購價。
公司一度申請取消在公開市場的收購,卻未獲得監管單位同意,傲勝只得將收購價由1.39元調高到1.41元(含股息)。
另一個例子是德龍控股(Delong)的收購案。德龍控股執行主席兼總裁丁立國于2018年原本獻議以每股7元,全面收購德龍,並把公司私有化。
不過,他在提出收購獻議前的六個月內,曾以每股7.42元買入德龍股票。按照條例,獻議價也必須調整到7.42元。德龍控股後來取消收購,並于隔年再次以每股7元的收購價提出私有化計劃,成功于該年9月把公司除牌。
證券業理事會(Securities Industry Council)調查指出,德龍雖違反了條例,但它是因爲依賴法律和財務顧問的意見,所以情有可原。
另一種情況是小股東不願意脫售持股,迫使收購方提高收購價,Vard控股就是一個例子。
意大利國營造船集團芬坎特裏(Fincantieri)于2016年向Vard控股提出全面收購,獻議價是每股0.24元。由于所收購的股權一直無法達到90%的除牌門檻,計劃因而告吹。
一年後,芬坎特裏提出自願除牌(voluntary delisting)獻議,獻議價是每股0.25元。第二次的獻議價雖接近市場目標價,但因爲它沒有反映實際的資産價值,導致當時的獨立財務顧問給予了“不公平但合理”的結論而引起小股東抗議。
由于大股東掌控超過80%股權,Vard控股的除牌獻議最終得以通過。不過,這也促使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GX RegCo)修改條例,本地上市公司若要自願除牌,獻議必須合理且公平,收購方及夥同方不可參與投票,以加強保護小股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