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開工一個月就稱急需錢要加薪,好心雇主出錢救濟,豈料女傭忘恩負義,偷走雇主總值逾3萬元(約9萬令吉)的名牌包包和首飾轉賣。
《新明日報》報導,來自菲律賓的女傭梅內塞斯(28歲),前天承認兩項偷竊罪名,余項交由法官考慮後被判坐牢一年兩周。
被告梅內塞斯。(海峽時報)
根據案情,女傭去年5月開始爲韓國籍女雇主工作,主要負責照顧雇主的幼女以及打理家務,每月薪水750元(約2250令吉),每周日休息。
豈料,女傭在工作的第一個月就向雇主討要加薪,稱急需用錢,女雇主因此多給她100元( 約300令吉)。
她在之後的7月及8月又索要錢,雇主再度分別多給了她200元及300元(約600和900令吉)。
雇主在6月發現睡房內的兩枚蒂芙尼(Tiffany & Co)戒指不翼而飛,當時沒多想,以爲是自己記錯擺放的地方。但她8月19日打開櫥櫃時,又發現好幾個香奈兒(Chanel)包包也不見了時,才懷疑是女傭手腳不幹淨,立刻報警。
警方介入調查後,女傭承認在期間偷了五個香奈兒包包和三件名牌首飾,總值3萬零705元(逾9萬令吉)。
女傭承認,每次趁雇主和女兒都不在家時犯案,拿著包包出外賣給熟人,並向對方謊稱男友爲香奈兒工作,能夠以員工價購買包包。
除此之外,女傭也把首飾典當,加上轉賣的包包,一共賺了1萬零280元(逾3萬令吉)。她稱將贓款都彙給了菲律賓的親友用來還債。
另案情披露,被告當時住在牛車水一帶的宿舍內,去年10月14日注意到女室友的錢包落在房裏後,決定偷走裏面的400元(約1200令吉)現金。
女室友隔天發現錢不見後,雖然對被告起疑,但不想惹出事端,也就不了了之。
但是,被告又在一天後偷了同名室友錢包裏的50元(約150令吉),對方忍無可忍報案。
女傭庭上哭訴,說家人需要醫藥費才會犯案,回國後會改過自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