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紅亮
推動新加坡出台“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以下簡稱“防操縱法案”)的主要動因是國內現實變化。新加坡是個種族宗教多元的國家,維護國家團結與社會穩定,抑制煽動種族與宗教不和諧的言論,是新加坡政府執政的主要目標之一。如何在保障新聞自由的同時加強管理,使輿論生態活而不亂,新加坡曆來有自己一套獨到的認識和管理辦法。早在1995年,新加坡 《聯合早報》 原總編輯林任君就提出,“負責任的新聞自由”是新加坡新聞傳播媒體管理的思想基石。如果采取西方所標榜的放任自由,只會在人民中引起思想混亂。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網絡傳播同樣給新加坡帶來挑戰,作爲地區重要的自貿港和國際金融中心,新加坡是各類信息的流通和彙聚之地,自然也成爲網絡犯罪的目標。正如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所言,迄今依舊不乏有個人或團隊開展有組織的行動,制作假新聞以誤導他人。而假新聞的威力又比以往大得多:其真假難分,傳播快且無法根除,影響了無辜的人群。相關的調查數據也表明,高達90%的新加坡人無法鑒別新聞的真假,將近一半的新加坡人表示他們曾經被假新聞欺騙過,15-24歲的年輕人中有55%輕信過假新聞。
新加坡加強網絡監管也是整個東南亞的趨勢使然。東南亞是全球網絡發展最快的一個地區,擁有超過6億的人口,其中網民達3.4億。新媒體時代和“網絡+”對東南亞社會也是一把雙刃劍,“伊斯蘭國”在崛起過程中,通過網絡傳播極端思想、網絡招募、網絡籌款是其重要手段之一,馬來西亞、印尼等國就深受其害。爲應對網絡宗教極端主義、假新聞以及仇恨言論,印尼政府去年專門成立了“國家網絡安全局”。而越南國會同年也以高票通過《網絡安全法》,對禁止利用網絡空間煽動反對國家、歪曲曆史、破壞民族團結、誹謗宗教、散布虛假和有傷風化的信息等行爲做出具體規定。
加強網絡安全治理以維護互聯網運行的安全和秩序,進而保護網絡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是世界各國共同面對的課題。加強網絡安全立法成爲各國行之有效的重要舉措。德國早在2015年就已通過《網絡安全法》,去年年初又開始施行新的《社交媒體管理法》,中國也于2017年開始施行《網絡安全法》。新加坡在這一時間段出台“防操縱法案”可謂是大勢所趨。據悉,新法案將賦予政府更大的權力,可強制刊登假信息的個人或網絡平台更正信息或撤下假新聞。不遵守指示的網絡平台可被判罰款100萬新元。此外,惡意散播假信息、企圖損害新加坡公共利益的個人可被判處10年徒刑、罰款最高10萬新元。對任何一個主權國家而言,這恐怕都是行使國家網絡安全治理權力和責任的必要之舉。(作者是廣西民族大學東盟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