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10 億收購譚仔,只爲那一滴香湯底秘方?你我只當說笑。但在世界各地,食譜確實有價有市。聯合利華(Unilever)去年就以 1.4 億美元,買下食品公司 Sir Kensington 的茄汁配方。內含 1,500 套食譜的烹饪書 Modernist Cuisine: The Art and Science of Cooking,即使定價逾 600 美元,也能登上暢銷書榜。在這個網上充斥免費食譜的時代,如何能以這些心血結晶獲利,成爲廚師們最苦惱的事。
Modernist Cuisine 的作者 Nathan Myhrvold 是從微軟技術總監轉職爲廚師的奇人,他認爲:食譜和電腦的程式代碼(Code)肯定有相似之處。獨特産品的配方就像是受版權保護的程式。他還質疑,假如音樂和詩歌也能受版權保護,並能借此牟利,食譜理應也享有同樣待遇。但問題是,食譜基本上只含配料的名稱和比例,難以證明原創的部分,所以絕大部分作品都不受版權法保護。這讓 Myhrvold 想起當年在微軟工作,把多款字型加入視窗程式的事。世上有數千款字型設計。設計是由一組座標點繪制而成。但據法庭判決,只有字型的名稱受保護。你輸入的座標點就像食譜的比例一樣,不受保護。這是胡來的,可這是法律。像近年流行的牛角冬甩(Cronut),雖然食譜和制法不受保護,但糕點師 Dominique Ansel 把Cronut一字列爲商標,並積極狙擊仿制品。
但商標只能保護品牌,無法主動帶來進帳。而若爲食譜申請專利,則要花上數千美元,還需符合獨特和有用的資格。對大部分廚師而言,既不劃算也難實現。Myhrvold 舉例:假如我要爲自己的甘荀蛋糕申請專利,並說因爲加了肉豆蔻皮和紅椒,因此它是特別的,也很難取得專利。他解釋:因這是廚師做的事。但若是一種無人用過的新型化合物,你就可獲得專利。換言之,廚師想要保護創作,也是無能爲力。Myhrvold 強調,對食譜的侵權行爲,嚴重損害廚師的利益。他以心太軟蛋糕(molten chocolate cake)爲例,這款由 Jean-Georges Vongerichten 于 1986 年首創的甜品,如今風靡全球。Jean-Georges 的食譜得以稱霸,因它將朱古力蛋糕重新定義,而你只要不烘透就行。Myhrvold 相信:假如他已(能夠)爲食譜取得版權,即使每百個蛋糕收取 5 美分,也該夠買下他全部餐廳所在的大廈了。
紐約版權法專家 Natasha Reed 解釋:版權法不保護僅具實用性的文章、意念、事實或公式。因此,只有當食物所含有的創意特征,能夠(在實際上或概念上)與食物的實用性分割時,版權法方會適用。換作美國以外,情況也差不多。瑞典專利和注冊署的 Martin Berger 亦指:這樣的教學,既非原創,也非個人,不具備作爲藝術作品的資格。
要令食譜變成千萬美元,關鍵在于版權而非成品?Sir Kensington 的合夥創辦人 Scott Norton 坦言:從一開始,我們就爲原始配方的文字檔加設密碼。我們絕對認爲這些都是我們自己的原創作品。惟他承認:當時我們未開公司及證明配方有價,沒人會單看配方,覺得它們即使不受市場歡迎也能産生龐大價值。Sir Kensington 的團隊和聲譽帶給我們的,比這些不斷發展的配方要多。
新加坡熟食檔了凡香港油雞飯面奪得米芝蓮一星後,據報檔主陳翰銘開價至少 200 萬新加坡元,出售其油雞制作秘方。 但有新加坡食神之稱的司徒國輝認爲,真正價值遠超于此。一份檔販食譜,不僅取決于調味和制法,還有它的聲譽。雖有很多看來相同,但具代表性的小販會在其菜式當中,加入許多超出表面所見的細微之處。這些都是功夫,不是你拿著食譜,就能在小廚房內量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