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家權(69歲)面對15項抵觸證券與期貨法令(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的罪狀,指他違反身爲速印控股總裁、董事和大股東的披露義務。速印控股如今已改名爲智慧控股(A-Smart Holdings)。
馮家權以一萬元保釋在外。案展至3月3日過堂。
速印控股(Xpress Holdings)創辦人和前總裁馮家權被指違反披露義務,星期五(1月27日)被控上庭。
若罪成,他可因每項罪名被判坐牢最長兩年,罰款最高25萬元,或兩者兼施。
2014年5月19日至2015年6月5日,馮家權擔任公司總裁或董事期間,通過自己的交易戶頭和所擁有的另一家公司,脫手速印控股的股份,導致他的持股出現變動,但他卻沒有及時通知公司這項消息。
警方文告指出,2013年10月31日至2014年7月29日,馮家權任職公司總裁期間,被指三次向公司提供關于他持股的錯誤信息。
2013年11月6日,馮家權不再是公司大股東後,他也被指沒有通過書信方式,在兩天內通知公司這項消息。